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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振國:影響馬對外形象 “伊刑法打擊經濟發展”

(吉隆坡2日訊)馬華中委劉振國指出,堅決落實伊斯蘭刑事法,包括斷肢刑罰(Hudud)及報復刑罰(Qisas) ,不只是會不利於不同宗教國人之間的和諧,也會影響大馬的對外形象,進而打擊國家的經濟發展。

他指出,我國向來以世俗及中庸治理國家見稱,而這種屬於馬來西亞獨有的特性,也成為我國吸引外資與外國投資者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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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其他伊斯蘭國家,我國並沒有落實及實行神權宗教法,並以維持多元、開放為前提,這讓外國投資者對於在我國投資更有信心。 ”

他也說,我國與其他伊斯蘭國家不同,是因為我國經濟很大程席依賴外資及旅遊業,因此對外形象對我國的經濟影響非常大。

他是針對登州政府表示,基於各種理由及限制,目前還無法落實在2002年通過的登州伊斯蘭刑事法的兩項刑罰,即斷肢刑罰及報復刑罰,但是以登州伊斯蘭執法、教育及高教委員會主席拿督沙迪夫巴哈里掌管的委員會,已成立一個特委會,為落實斷肢刑罰及報復刑罰做準備,發表上述談話。

他指出,國際的經濟資料皆證明了神權伊斯蘭國不利於吸引外資,旅遊業更是停滯不前,並質疑,難道馬來西亞要走向這種模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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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重申,新政府成立後,馬華將會繼續捍衛我國的世俗治理,並且繼續拒絕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修正法案(355法令修正案)的通過及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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