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審湯米藐視法庭言論 法院駁回AIAC前總監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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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日訊)聯邦法院今日駁回亞洲國際仲裁中心(AIAC)前總監拿督桑德拉提出,要求審理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涉嫌發表藐視法庭言論的申請。
承審的3名聯邦法院法官,其中東馬大法官拿督阿邦依斯甘達表示,桑德拉的單方面申請,並沒有達到為表罪案件申請準令的門檻。
他說,桑德拉並沒有證明,該案件中受到攻擊的言論會讓公眾對司法系統的公信力出現真正風險。
這是有關湯米湯姆斯在向吉隆坡高庭申請,撤銷桑德拉針對他及另外12人的民事訴訟,其中宣誓陳述書中所發表的言論。
湯米湯姆斯在陳述書指出,讓桑德拉獲得刑事提控的免控權,就如同讓他凌駕於3000萬名大馬人,甚至是馬來西亞的9名統治者。
另外兩名承審聯邦法院法官是拿督扎巴麗雅及拿督哈敏達星。
桑德拉是在今年9月9日提出單方面申請,要求法庭發出準令審理湯米湯姆斯涉嫌發表藐視法庭言論。
今年7月,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巴仄駁回了湯米湯姆斯提出撤銷桑德拉起訴他與另外12人的案件,另12人包括反貪污委員會前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蘇克里、多名副檢察司及反貪污委員會官員,指控後者涉嫌濫用職權、惡意提控及錯誤扣留。
目前,湯米湯姆斯針對上述撤銷案件被駁回的申請帶到上訴庭,案件尚在擱置中。
桑德拉於2019年3月16日因涉嫌3項失信罪名而被提控,控狀指他是在2019年8月17日至12月8日期間在位於吉隆坡蘇丹希山慕丁路的亞洲國際仲裁中心辦事處涉案。
湯米湯姆斯於2018年6月至2020年2月期間擔任總檢察長。
桑德拉向高庭提出司法檢討申請,要求宣判他在履行其職務時的行動是擁有免控權的。
他在高庭階段勝訴,但是在上訴庭階段被推翻判決,最後在聯邦法院成功上訴得直;他面對的失信案提控也在聯邦法院作出相關宣判後被撤銷。
在今日的線上審訊中,代表桑德拉的律師是拿督馬力英迪亞茲及蘇仁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