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2022年第15屆全國大選

“有表現有競爭力” I-25挺查爾斯守巴生

(八打靈再也25日訊)12個印度非政府組織聯盟(I-25)支持行動黨巴生區原任國會議員查爾斯繼續守土,認為他因做了3屆國會議員就必須讓位的說法是令人費解的。

12個印度非政府組織聯盟發言人S·P納坦反問,有一些行動黨的國會議員和州議員已服務了5到8個任期不等,為何會對一名有表現和有競爭力的查爾斯採取雙重標準。

Advertisement

他今日召開記者會時公開邀請雪州行動黨主席哥賓星和其他成員出席這個星期的屠妖節午餐或晚餐,解釋全國大選巴生候選人的情況和立場,期望這個餐會能在候選人公布前進行。

他解釋,2007年興都權益組織(Hindraf)集會後,行動黨與印度非政府組織聯系,向他們推薦潛在的印度候選人,而候選人是非政府組織認為能代表他們的願望,認同行動黨的核心價值觀,即任人唯賢、包容及問責。

“專業社運家查爾斯的記錄和表現獲得行動黨領導層的接受和推薦,在第12、13及14屆的巴生國會議席選區以優勢獲勝,但卻有報道稱查爾斯將被放棄,而行動黨領導層卻沒有否認這個報道。”

受黨內排擠

ADVERTISEMENT

“我們對此感到困惑,查爾斯在社區受人尊敬的成員,也是以能力、國會表現、社區服務、地方舉措和辛勤工作而聞名的議員,卻被黨內排擠,這在社區引起了困惑、沮喪甚至憤怒。”

國會在10月10日解散後,查爾斯起訴看守首相依斯邁沙比利,要求法庭檢視依斯邁解散國會的宣布。

查爾斯入稟法庭,把依斯邁沙比利、大馬政府與選舉委員會,列為三個答辯人。

他在入稟書中宣稱,雖然國家元首有權力解散國會,但元首卻必須按照內閣或內閣所賦權的部長之勸告行事。

他稱,只有在內閣的支持下,內閣或內閣所賦權的部長才可勸告元首解散國會。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