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

為養家餬口 爸爸首次走私被逮

(大山腳18日訊)為150令吉酬勞,40歲男子首日充當走私汽油跑腿即被執法員逮個正著!

檳州貿消局執法組主任摩根阿魯姆甘說,該局接獲民眾投報後,昨日分別在北賴新路及柔府汽車城的油站展開突擊檢查行動,偵破兩宗走私汽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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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昨午3時45分,在北賴新路一家油站展開突擊檢查行動時發現,有一輛羅里車斗內暗藏兩個容量1000公升的大纖維箱,共裝了約800公升汽油,市價約1720令吉,而羅里的市價則是8000令吉,合計共1萬1520令吉,司機當場被捕。

據調查,該名司機是40歲的本地男子,也是第一天充當走私汽油跑腿,為了養家餬口,不惜冒險走私汽油,以換取150令吉的酬勞。

“相信是有走私汽油集團幕後操控,僱用跑腿走私汽油。他(司機)的老闆給他1500令吉去不同的油站添油,他只需負責添滿汽油後,把羅里駕到指定的地方,交接給其他人,即可獲取150令吉酬勞。他被逮捕時還哭著求饒,因為要養孩子才第一次冒險。”

摩根說,同一天早上9時許,執法組在柔府汽車城一家油站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樂齡司機,經檢查揭發該名司機駕駛的改裝皮卡車,後座及車廂暗藏兩個550公升容量的改裝大型油箱,共裝了380公升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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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阿魯姆甘(左)向媒體展示羅里暗藏暗藏兩個容量1000公升的大纖維箱。

經調查,該名60歲的司機為本地公民,此次走私的380公升汽油市價為760令吉,改裝的皮卡車則價值3萬7000令吉,合計被充公的汽油和轎車共4萬1060令吉。

摩根透露,該名樂齡司機聲稱自己涉及走私汽油才兩個月,惟經過調查後得知,他以獨立“營運”模式走私汽油逾半年。

貿消部援引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展開調查上述兩宗走私汽油案,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最高100万令吉罰款,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摩根呼籲民眾充當該局耳目,任何情報可聯絡:04-3840245,03-88826088,03-88826245;電子投訴網站:https://eaduan.kpdnhep.gov.my,免付費熱線1800 886 800,whatsapp 019-27943217。

摩根阿魯姆甘講解改裝皮卡有兩個添油管道,汽油可由此輸入至改裝的大型油箱。

摩根阿魯姆甘打開改裝皮卡後車廂,裡面暗藏另一個大型油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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