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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太陽能板收賄案罪成】 列出127項上訴理據 羅斯瑪要求推翻判決

(布城14日訊)在砂拉越校園太陽能板12億5000萬令吉工程收賄和索賄案中被判罪名成立的前首相夫人拿汀羅斯瑪,列出了127項上訴理據,要求上訴庭推翻高庭此前的判決。

羅斯瑪是在周四(14日)通過Akberdin & Co律師樓向上訴庭入稟上訴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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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其中一項上訴理由是,案件承審法官莫哈末再尼沒考量上訴人的情況,做出了錯誤總結及誤判。

指法官做出錯誤總結誤判

她指出,承審法官的整體判決是片面的,並沒依據在判例中已確定的法律原則,做出正確考量。整體判決是基於一個不準確結論,且與審訊的證詞有所矛盾。

她亦主張,莫哈末再尼沒考量求情因素,錯誤對她處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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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她的辯護團隊也入稟另一項上訴申請,主張莫哈末再尼拒絕退審是錯誤的,理由是據稱有第三方準備定罪羅斯瑪的判詞。

吉隆坡高庭今年9月1日宣判,羅斯瑪被控在砂拉越太陽能混合柴油機的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合約中索賄及收賄的3項控狀罪成,被判入獄10年、罰款9億70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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