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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工程師七一刺警囚5年 另一男生囚33個月

前年七一,香港防暴警在銅鑼灣制伏一名男學生,24歲工程師以軍用折刀插傷警員,翌日淩晨在機場被捕。工程師早前承認傷人及暴動罪,同場兩名男生亦承認暴動等罪。香港媒體報道,案件週四於區域法院判刑,工程師被判囚5年,另一名男生判囚33個月。余下的男生押後至10月31日判刑,以待索取教導所報告。

4名被告為工程師黃鈞華(現年26歲,下同)、學生羅玨琛(20歲)、學生周霈霖(21歲)和培訓生張芷程(27歲)。黃張二人為情侶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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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鈞華、羅玨琛及周霈霖承認暴動罪,羅周二人承認拒捕罪及阻差辦公罪,張芷程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認罪3人承認的案情指,前年7月1日下午3時,示威者在銅鑼灣堵路,警員在皇仁書院外制伏羅,周試圖拉走羅。其間,黃沖前以折刀插向警員的左上臂,警員當場血流如注,各人隨即逃走。

黃鈞華及周霈霖就暴動罪判囚32個月,黃就傷人罪判囚4年,周就阻差辦公罪判囚兩個月。姚官下令部分刑期同期執行,黃的總刑期為5年,周的總刑期為33個月。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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