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男童疑遭虐死案】男保姆控謀殺 稱遭警逼供致招認 女傭控非法入境

(新山13日訊)3歲9個月大華裔男童疑在保姆家遭父親的朋友及外籍女傭虐待致死,案件有最新進展,涉案的2名男女今早被押上新山法庭面控,男保姆被控謀殺,外籍女傭被控非法入境。
出乎意料的是,男被告通過代表律師在推事庭上申訴於延扣期間,遭警方嚴刑逼供致招認。
推事因此促被告報案,並裁定案件11月17日過堂,同時等候呈交解剖報告、化驗結果、以及男被告的被警毆報案書。
案中的華裔男被告陳文傑(28歲,譯音,電召車司機),女被告為尤麗雅娜(40歲)的外籍女傭。
此案承審推事為莎麗妮, 主控官為努愛娜夏吉拉。
男被告代表律師威拉納斯過後受詢時表示,男被告被拘押在烏魯槽的拘留所,因此,他會盡快協助安排男被告在扣留所內進行報案。
根據了解,男被告已離婚,育有6歲女兒和7歲的兒子。
另一方面,案中的女被告尤麗雅娜在庭上,承認非法入境的指控,被判處監禁6個月。
女被告在庭上求情時表示,她在本地從事女傭一職,以維持遠在印尼孩子的生活。
根據控狀,女被告被控於10月3日早上10時15分,在位於士姑來麗雅花園的麗雅2路33號門牌,被發現無法出示合法入境馬來西亞的文件,因而觸1959/63年移民法令6(1)(c)條文。此條文與1959/63年移民法令6(3)條文同讀。
男被告在法庭上被控謀殺,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10月2日晚上8時至8時30分期間,在位於士姑來麗雅花園的麗雅2路33號門牌,謀殺致死孩童李世傑(3歲,譯音),因而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
男被告陳文傑(28歲,譯音,電召車司機),今早在推事庭經由通譯員用華語讀出控狀後,點頭表示明白控狀。
在法庭休庭時段,期間可見男被告頻頻與代表律師談話。女被告則孤單地坐在內庭一隅,未有代表律師。
今早9時許,兩名被告在警方扣押下,分乘兩輛警車先後抵達新山法庭。在面對大批傳媒拍攝時,身穿黑衣的兩人皆低頭迴避鏡頭。
根據早前新聞報導,3歲9個月大的男童疑遭男保姆及外籍女傭虐待致死,身上有多處瘀青。
這起虐童案是10月2日遭人揭發,地點在士姑來麗雅花園一間雙層排屋。
柔佛州總警長拿督卡馬魯查曼於10月4日,向傳媒透露,根據初步解剖報告,小死者從頭到腳出現多處瘀傷,惟詳情要待完整法醫解剖報告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