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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2貪污罪成 素姬加判3年監禁

(內比都12日訊)緬甸軍事法庭今天以貪污罪名判處緬甸前國務資政昂山素姬(圖)3年監禁。素姬已表明要上訴。

知情人士說,昂山素姬共面對2項貪污罪,檢控官指昂山素姬接受一名商人的賄賂,受賄金額為55萬美元(約257萬令吉)。2項罪名的判決均為監禁3年,不過2項罪名刑期將同時執行。至今,素姬揹負的刑期共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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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2月1日緬甸軍方發動政變以來,素姬就一直被拘留,至今被控至少18項罪名,包括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違反國家機密法、貪污等罪名。

緬甸軍政府禁止媒體到法庭聽審,素姬的律師也被禁止向媒體發表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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