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義務加入法援會‧律師盼付合理津貼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26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宣佈成立馬來西亞法律援助基金會,以提供免費法律援助給年薪2萬5000令吉的大馬人,大部份執業律師樂見其成,惟他們認為,基金會必須提供合理的律師津貼,才能成功吸引律師加入義務律師行列,有效減緩國內80%刑事罪被告無能力聘請代表律師辯護的問題。

在這之前,首相署法律事務局已設有法律援助局;而大馬律師公會也有法律援助中心,同樣給予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有興趣的執業律師,皆能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請,自願加入義務律師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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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供不應求

全國目前約有1萬3000名律師,但以現在的民事、刑事及其他如婚姻、房地產等案件作比例,仍是處於供不應求的情況。

也是執業律師的張念群,在擔任沙登區國會議員之前,曾在律師公會法律援助中心服務。她週六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指出,當民眾親自到律師公會提出申請,她會根據對方的收入、產業等情況進行審查,確定對方真的是需要法律援助後,才撥電詢問哪一名律師意承接這宗“義務”案件。

不過,她透露,這種成功的機率很低,通常都要打數十通電話,才會找到自願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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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念群指出,律師都是自願性加入法律援助局,或律師公會的法律援助中心,雖未向當事人徵收律師費,但還是需要適當津貼,以作其他文書等方面的費用。

現有機構補助太少

“惟現有機構給予的補助太少,再加上原來負責的案件也多,而出現時間配合的問題,因此再兼任義務律師一職,確為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

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她披露,國內有許多罪犯都是在沒有代表律師的情況下被定罪。其中,以推事庭的案件佔多數,這些沒有能力聘請律師的被告,大都是涉及偷竊、擁毒、打架或強姦等。

她認為,法律援助基金會若能給予合理的律師津貼,或將有效地地吸引更多的律師加入法律援助行列。一旦有更多的嫌犯獲得法律援助,有助於法庭更快審理案件。

不影響執業律師收入

前大馬律師公會主席楊映波相信,法律援助基金會將進一步改善國內法律援助缺乏的情況。他促請政府應持續擴展大馬法律援助局,讓大馬的法律援助系統更為完善。

大馬目前有法律援助局及律師公會的法律援助中心,現在再多了一個法律援助基金會,但楊映波認為這還是不足夠,畢竟大馬有太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

應付合理收費

他指出,在先進國如香港,都是由政府提供法律援助,鮮少有政府要求私人機構提供法律援助。因此,他希望政府可朝此目標邁進。

至於會否影響執業律師的收入,他披露,這是義務或半義務性的工作,並不會對執業律師構成任何影響。

他建議,義務性質的法律援助,應付予合理的收費而非全免。


新聞背景

撥500萬設法援基金會

首相納吉週五宣佈撥款500萬令吉,以成立馬來西亞法律援助基金會,為年收入2萬5000令吉以下的國民提供法律援助,同時有助於克服約80%刑事罪被告無能力聘請代表律師辯護的問題。

上述基金會以總檢察長阿都干尼為首,大馬律師公會主席拉古納擔任基金會副主席,涉及成員約有12人。基金會的運作經費來自政府、律師公會及私人企業。

馬來西亞法律援助基金會正式投入服務後,所有執法者在逮捕嫌犯後,若有關嫌犯在年均收入2萬5000令吉以下,且沒有能力聘請代表律師,執法者必須通知該基金會有關事件,並給予嫌犯機會向該基金會投報。該基金會過後將安排一名律師到警局與嫌犯會面。

另外,警方、反貪污委員會和關稅局也與該法律援助基金會簽署瞭解備忘錄,承諾在逮捕嫌犯後,有責任通知該基金會,以更能夠提供法律援助,而法庭也必須確保被控上庭的被告,必須要有律師代表辯護。

政府和律師公會將在全國各地,包括警察局和監獄局舉行巡迴解說會,確保所有執法者和人民都瞭解這項服務,尤其人權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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