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9日訊)一群男女墜入裸聊陷阱,因沒錢交付裸照贖金,甘願淪為裸聊集團錢驢,由受害者變成加害者,而警方接獲76名裸聊受害者投報,已迅速逮捕其中14名男女錢驢,涉及勒索款項逾30萬令吉。
今年1月至8月,檳州警方於共接獲76宗裸聊投報,受害者分別是40名華裔男子、29名巫裔男子、3名華裔女子、2名巫裔女子、1名印裔男子及1名印尼女子。
當中,42名來自私人界員工、31名待業人士、1名公務員、2名來自其他行業。
警方根據受害者匯款的銀行戶口偵查,掌握了部分錢驢行蹤,並於本月23日展開“赤裸行動”,成功逮捕其中14名涉案男女歸案。
檳州總警長拿督蘇海里今日記者會說,被捕男女皆是錢驢,分別來自檳城、柔佛、霹靂、雪蘭莪及吉隆坡,年齡23歲至60歲,當中5人來自私人界員工、6名待業、2名學生、1名家庭主婦。
“令人意外是,一部分嫌犯竟也是裸聊受害者。”
他指出,根據調查,一些嫌犯成為裸聊受害者後,因無力支付勒索款項,而接受裸聊集團獻議借出銀行戶口。
他也說,所有嫌犯皆知道借出銀行戶口予裸聊集團。
他說,隨著14名嫌犯被捕,警方也成功偵破其中12宗裸聊案件,涉及勒索款項共30萬6101令吉80仙,包括其中一名受害者被勒走6萬9000令吉。
他指出,行動中,警方也扣查嫌犯等人共13個手機、8張提款卡及一本存款簿。
“裸聊集團是通過註冊微信、臉書、WhatsApp、MiChat、交友App帳號後,等待獵物上鉤,並引誘受害者全裸親密聊天,在對方不知情下,錄製視頻、截圖。”
他說,受害者被威脅將在網絡公開私密視頻、截圖後,因不堪被接連索錢而報警求助。
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84條文(勒索)、385條文(企圖勒索)、424條文(不誠實轉移或隱瞞財產),以及1955年微型罪行法令29(1)條文調查上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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