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3男原住民要委律師 雲冰少女姦殺案28日過堂

(關丹29日訊)涉嫌於今年8月在雲冰姆阿占沙武吉依班舊墓園處,犯下輪姦及謀殺一名14歲原住民少女案的3名嘉坤族(Jakun)原住民男子,由於需要時間委任辯護律師,因此3人被控強姦罪的審訊定於10月28日過堂。

3名被告分別是羅斯里巴卡(29歲)、希末(22歲)以及慕拉阿末(26歲),他們較早時於8月30日在關丹地庭,被控於8月20日晚上11時15分至翌日(21日)清晨7時之間,在雲冰姆阿占沙武吉依班舊墓園附近的叢林處,一同強姦一名年僅14歲4個月的少女,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375 B條文。一旦強姦罪名成立,3人將面對不少於10年及不超過3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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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3名被告皆不認罪,並且由國家法律援助基金(YBGK)所委派的律師作為代表。

今早在關丹第四地庭上,副檢察司努裡哈麗瑪敦向法官莫哈末卡菲里指出,由於3名被告尚未委任辯護律師,因此要求強姦案的審訊延後以讓他們有充裕時間委律師,這項要求獲得法官接納,因此訂於10月28日過堂。

3名年輕被告今天穿著便服出席,神情自若,並未表露出不安的表情,唯在面對媒體鏡頭時,仍然下意識地閃避。

較早時,3名被告已經於8月29日,在北根推事庭被控謀殺14歲原住民少女。根據控狀,3人被控於8月20日晚上11時15分至翌日(21日)清晨7時之間,在雲冰姆阿占沙武吉依班舊墓園一帶,謀殺該名14歲少女,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並可在同法令第34條文下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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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條文下一旦謀殺罪成,可被判處死刑。

無論如何,法庭當時沒有記錄3名被告是否認罪。此案主控官為魯克曼哈金,3名被告則委任阿末丹尼爾羅斯蘭為代表律師,推事擇定11月3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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