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案審訊】第37證人:確認9次交易 逾20億匯入納吉戶頭

(吉隆坡26日訊)大馬銀行拉惹朱蘭路分行經理烏瑪迪威確認,在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4月10日期間,有9筆共20億8147萬6926令吉的資金匯入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戶頭號為“211-202-200969-4”的大馬伊斯蘭銀行戶頭。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於今日續審。法庭繼續傳召第37名控方證人烏瑪迪威出庭供證。
她在主控官娜茲瓦副檢察司的引導下供證時,確認上述的資金通過9次的交易,匯入納吉的上述銀行戶頭。
納吉在此案面對的第三項控狀指出,納吉被控於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4月10日期間,利用本身的職位,通過兩項行動牟取總額20億8147萬6926令吉的賄金。

此外,烏瑪迪威確認在2012年10月31日和2012年11月20日,分別有1514萬9963令吉64仙以及7574萬9963令吉64仙匯入納吉的上述銀行戶頭。
她確認志期2012年11月14日的上述銀行戶頭結單。
“在2012年10月31日,有1514萬9963令吉64仙匯入納吉持有的211-202-200969-4銀行戶頭。”
她也確認志期2012年12月14日,戶頭號為211-202-200969-4銀行戶頭結單。
“在2012年11月20日,有7574萬9963令吉64仙匯入納吉持有的211-202-200969-4銀行戶頭。”
納吉在此案中面對的第二項控狀指出,納吉被控於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20日期間,在拉惹朱蘭路的大馬銀行,身為首相、財政部長兼1MDB顧問委員會主席,通過採取兩項行動牟取總額9089萬9927令吉28仙的賄金。
此案將於明日續審。
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4月10日期間匯入211-202-200969-4銀行戶頭的數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