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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劉聲】扎希會否高興得太早

管貪腐罪成的前首相納吉已鋃鐺入獄,但被質疑仍有“管道”可隨時獲通報加影監獄高牆外“最新消息”的他,想必已得知同遭貪腐官司纏身,且與他儼如是我國政壇一對“難兄難弟”的前副首相阿末扎希出乎意料地“討回清白”,而此時此刻他倆不知會否頓感“同人不同命”,更何況兩人曾一再申訴本身遭政治報復而基於政治動機被選擇性提控,甚至可能面對司法不公的裁決。

莎阿南高庭上週五裁決,阿末扎希在外國簽證系統(VLN)案的40項控狀全告表罪不成立,而獲判無罪釋放;承審此案的法官莫哈末亞茲慕斯達法直指除了三名主要控方證人不可靠和不可信,還缺乏關鍵證據證明有關巨額賄款已支付給阿末扎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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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一再控訴遭政治報復

極為反諷的是,已在砂拉越學校太陽能項目弊案罪成而於本月1日被吉隆坡高庭判處10年監禁兼繳付9億7000萬令吉罰款的前首相夫人羅斯瑪竟儼如成了阿末扎希的“救星”,只因莫哈末亞茲慕斯達法法官正是引用羅斯瑪的三項控狀為案例以支持他作出對阿末扎希有利的判決,其中羅斯瑪案有傳召所有涉及匯款給她的證人,但阿末扎希案卻沒有。

也是巫統兼國陣主席的阿末扎希當天聞判後的瞬間不知是否也覺得“出乎意料”,之前隨著納吉在SRC國際公司洗黑錢案的終極上訴遭聯邦法院五司一致駁回,維持原判而須從即日起服刑後,阿末扎希及巫統當權派一方面搞個力挺納吉的大會,並尋求國家元首特赦納吉,另一方面毫無忌憚地肆意侮辱乃至攻擊我國司法系統,竟把納吉之所以淪為我國獨立以來第一位被判入獄的前首相歸咎為未享有抗辯權利及公平審訊,意味被司法不公所“害”,有冤難伸。

無論如何,阿末扎希之前曾揚言他不害怕面對審訊,但需在公正情況下進行,也表明無懼面對任何後果包括坐牢,他這回像是逢凶化吉地暫逃“劫數”後表示“滿意”法庭維護了真相,並聲稱儘管對他有很多指控,但從審訊第一天開始,他就有信心法官在審訊過程中會詳細考究整個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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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當阿末扎希揹上87項控狀(VLN案40項、健康思維基金會47項),頓使他淪為我國被提控最多罪狀的政黨領袖後,他的代表律師曾透露他至今仍保持樂觀,展現其強悍的個性。

話又說回來,即使總檢察署若在檢視法庭的VLN案判詞,並研究法官的判決理據後,決定不針對此案上訴而讓阿末扎希真正擺脫VLN案,但仍須面對已被高庭裁決他表罪成立的健康思維基金會的47項貪污、洗黑錢及失信控狀,這意味他不應高興得太早,更遑論本身已“討回清白”。

加緊施壓首相提前大選

儘管如此,阿末扎希在VLN案暫時渡過一關,將有助減緩其被貪腐官司纏身的壓力,甚至有利於他穩住巫統的領導地位,進而讓他及巫統當權派加大施壓首相依斯邁沙比利提前解散國會的力度,加快推動第15屆全國大選於近期內舉行。

對巫統當權派來說,若持續拖延舉行大選,恐將使巫統及國陣錯失重奪中央政權的良機,而對正與時間競跑的阿末扎希及巫統“法庭幫”來說,只有巫統在他們的貪腐官司下判之前贏得大選,才有望使他們逃過可能身陷牢獄之災的厄運,但不知至今仍掌控執政權的依斯邁沙比利會否甘心看到他們得償所願。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劉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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