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檢討撤銷地庭罪成裁決 高庭准邦莫達夫婦展延審訊
(吉隆坡23日馬新社訊)高庭今日批准巫統京那巴登岸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邦莫達和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潔蒂的申請,以展延他們在地庭的大眾信托單位貪污案審訊。
地庭在月初宣判邦莫達和芝芝的3項貪污和串謀控狀表面罪名成立,並諭令他們出庭自辯,兩人隨後向高庭提出申請,以檢討和撤銷地庭法官所做出的這項裁決。
法官拿督柯林批准這對夫婦的代表律師阿迪慕蘭和拿督古馬然德蘭所提出的展延審訊申請,直至高庭審結其當事人的檢討訴訟。
阿迪慕蘭說:“芝芝是在周一入稟檢討裁決的申請,並擇定今日在法官拿督柯林面前過堂,而邦莫達也入稟相同的申請,以及擇定下周一在司法專員拿督阿茲哈阿都哈密面前過堂。”
“不過,我們將提出正式申請,以讓這兩宗檢討訴訟進行聯審,也就是只由一名法官聽審。”
他說,辯方要求展延地庭的審訊,直至在高庭的檢討有結果為止。
主控官拿督法利茲副檢察司說,控方將在法庭發出聯審庭令後,就這項檢討申請提出反對,但不會反對展延地庭的審訊。
63歲的邦莫達和44歲的芝芝在周一分別入稟檢討申請,包括要求高庭調閱地庭的審訊記錄。
他們在申請中要求高庭撤銷地庭的裁決。
兩名申請人說,承審地庭法官犯下法律和事實錯誤,也就是裁決控方成功證明申請人收取兩名投資經紀的賄金,而這兩名經紀也是本案的重要證人。
在地庭,法官羅茲娜將另擇日期讓兩名被告自辯,並擇定於下周一讓控辯雙方告知檢討申請的進展。
邦莫達和芝芝原定今日在證人欄宣誓供證。
羅茲娜在9月2日裁決控方成功證明這對夫婦的表罪,並諭令他們出庭自辯。
邦莫達在2019年5月3日面對2項指控,也就是收賄220萬令吉和26萬2500令吉,以作為批准聯邦土地統一及複興有限公司(Felcra),投資1億5000萬令吉大眾信托單位的報酬。
時任Felcra非執行主席邦莫達被指於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5時之間,在大眾銀行的美拉華蒂花園分行,通過芝芝向大眾信托經紀馬希阿都哈密收賄。
另一項控狀指出,邦莫達於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點出於同樣目的,通過芝芝的名義向信托單位顧問諾海里收取33萬7500令吉賄金。
芝芝面對3項在相同地點、日期和時間與丈夫串謀犯罪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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