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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案1028裁決分曉 控方:他稱950萬是為掩蓋罪行

(吉隆坡15日訊)資深執業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被控涉及950萬令吉洗黑錢案的主控官阿夫再尼占指出,沙菲宜聲稱從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獲得的950萬令吉是一筆貸款,目的是為了掩蓋他的犯罪行為並保護資金來源。
吉隆坡高庭將在10月28日,裁決沙菲宜被控涉及950萬令吉洗黑錢案,是否表面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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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夫再尼占今日向法庭進行結案陳詞時表示,沙菲宜希望收到的資金可以避免被徵稅,並用來購買價值930萬令吉的別墅。
阿夫再尼占認為,沙菲宜將這筆錢用於個人利益,並質疑為何後者收到的950萬令吉收入後,卻沒有向內陸稅收局申報。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因為他(沙菲宜)主要是考慮購買別墅的個人利益。”
“作為一名律師,他應該知道必須申報收入,並且律師協會提醒律師申報收入。然而,他使用950萬令吉中的 97% 購買資產,而實際上應該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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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夫再尼占表示,大馬反貪委員會的調查還發現,沙菲宜收到的兩張納吉支付的支票是來自非法活動的錢,並且存入個人賬戶。
他說,沙菲宜告訴反貪會,950萬令吉是納吉的貸款,因此不必向內陸稅收局申報或繳稅,因為它本來就不是收入。
與此同時,沙菲宜的辯護律師哈文德吉星則表示,沙菲宜從納吉那裡收到的 950 萬令吉並非來自非法活動。
“在沙菲宜就巫統和國陣的選舉請願書向納吉提供法律服務後,這筆錢是合法獲得的”
他補充,納吉應該被傳喚出庭作證,以證明支付的資金是律師費。
承審法官拿督莫哈末賈米爾聽取雙方的結案陳詞後,擇定在10月28日早上9點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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