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

胡棟強建議修選舉法令 大選日期應民主決定

(檳城14日訊)民政黨全國署理主席胡棟強建議政府,應以民主方式決定解散國會和大選日期,也可以仿傚其他國家,提早讓人民知道選舉投票日,而不是讓人民猜測大選日期。

他促請政府修改已過時的選舉法令,制定在每屆大選後就定下來屆大選的日期,體現更民主的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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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棟強今日發文告說,我國憲法規定每5年須舉行全國大選,但若首相能向國家元首建議,以在5年任期內的任何時間解散國會。 按照法令規定,國會解散後須在60天內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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