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地方

不滿商品被扣毆官員 嫌犯扣留屆滿命運待定

(新山8日訊)新山市政廳官員充公無營業執照的汽車維修店物品,引48歲東主不滿復傷及官員案件,涉案男子被扣留近4天後,今日扣留屆滿,警方目前等待總檢查署的指示,待定是否延長扣留或進行提控。

新山南區警區主任拉勿說,這起事件是於本月2日約傍晚6時在新山彩虹花園士南邦一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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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警方於本月4日凌晨1時50分,接到1名為新山市政廳官員的42歲本地男子投報,指他遭1名48歲本地男子毆打。事發時,投報者正在彩虹花園一帶執勤,負責在一家商店進行充公工作。

拉勿說,根據警方調查顯示,該家商店未持營業執照,而嫌犯是該家商店東主。事發起因是該名東主不滿新山市政廳官員充公店內物品,事後,投報者臉部有被拳打傷勢,以及左邊膝蓋有瘀傷。

他提及,警方在隔天(5日),下午1時15分,由刑事調查組警員前往事發地點逮捕涉案嫌犯助查,並且在6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條文向新山法庭申請延扣嫌犯至,延扣期至今日期滿。

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32(致傷公務員)條文調查此案;同時,呼籲公眾若有任何相關情報,可撥打熱線:07-2182323或致電調查官莫哈末法茲里:011-4067 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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