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宗教司強暴雞姦9歲妻姨 否認12罪名保外候審
(馬六甲8日訊)一名已有4名子女的宗教司,從5年前開始強暴當年僅9歲的妻姨,直到受害者13歲為止,但他被控上庭時卻否認有罪,法庭雖要求他以7萬9000令吉的保釋金保外候審。
被告週四在甲市地庭面控12項控狀時否認有罪後,法庭擇定此案於10月6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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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0歲的被告週四是在2名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里依斯邁及娜麗蔓峇德魯丁面前,否認所有12項控狀。
被告是被控於2017年9月至今年6月之間,在野新斯里格拉湧花園的住家內強暴、雞姦和威逼受害者替他口交、以及非禮受害者胸部及私處,因而抵觸刑事法典376(2)條文、377C條文、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令16(1)條文和第271條文。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納茲霖及阿妮絲娜祖華副檢察司,他們皆向法庭要求提高保釋金,以免身為姐夫的被告騷擾受害者,同時,也要求附加條件,即被告不得靠近受害者,直到案件結束。
被告的代表律師安德魯在求情時說,被告是一名公務員,且僅有1500令吉的收入,但卻需負擔4名年齡介於3至16歲的孩子及妻子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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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已被送往森美蘭州的林茂兒童庇護中心,因此,被告不會與受害者有所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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