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6年前殺3寄養親屬 失業漢死刑上訴駁回

(布城25日訊)上訴庭三司一致駁回33歲失業男子的上訴,維持高庭原判,即6年前謀殺3名寄養親屬的罪名成立,判決死刑。
法官拿督斯里卡馬魯丁、拿督諾丁哈山、拿督哈欣哈姆沙組成的上訴庭三司也維持高庭判決,即盧克曼試圖謀殺兩名兄弟姐妹,被判10年監禁。
Advertisement
法官拿督諾丁哈山在宣讀判詞時表示,依據刑事法典第84條文,盧克曼有責任證明他在法律上能以精神錯亂的理由進行辯護。
他說,在刑事法典第84條文闡明,一個因精神失常而無法解釋自己行為,或不了解該行為是錯誤或犯法的人,他的舉動不是罪行。
駁回精神錯亂辯護
他聲稱,高庭駁回盧克曼精神錯亂辯護的決定是正確的,且得到法律支持。盧克曼須展示醫學和法律上的精神錯亂證據,才能為他心智不健全的說法給予辯護。
ADVERTISEMENT
盧克曼是針對馬六甲高庭在2019年8月16日判他死刑的判決提呈上訴,判決裁定盧克曼謀殺養母的姐姐(瑪麗亞,61歲)、她的丈夫(哈山,70歲)及他們的22歲兒子莫哈末道菲克。
高庭也裁定盧克曼謀殺該對夫婦的兩名女兒,即26歲女兒諾哈斯琳達及24歲的諾阿琪達,對此判處10年監禁。
盧克曼被控於2016年8月25日清晨5時至6時15分,在馬六甲Bertam Malim的一所房屋內犯下罪行。
當時高庭法官拿督威拉阿末納斯菲在裁決時提到,盧克曼先攻擊男受害者,再攻擊女受害者,然而祖母在事件中安然無恙,顯示盧克曼的行為與一個精神不健全者的行為不一致。
高庭聆審階段,共有25名證人為控方作證,而盧克曼自辯階段時,卻選擇保持沉默。目前,盧克曼唯一的上訴途徑,即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