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首相納吉因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挪用案而鋃鐺入獄,成為大馬首位階下囚的前首相,更登上了國際媒體的要聞。
大馬聯邦法院五司是於8月23日一致駁回納吉SRC國際公司案終極上訴,維持吉隆坡高庭2年前的原判,納吉隨即被警方押送前往加影監獄服刑12年,同時罰款2億10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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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既往,涉及政治人物的案件下判時,總會有人歡喜有人憂,雖說有不少人認為這是大馬三權分立獻給國慶日最好的禮物,但也有力挺納吉的支持者大喊“司法不公,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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