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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非法逮捕案 凱魯丁勝訴獲賠30萬

(吉隆坡24日訊)前巫統領袖拿督斯里凱魯丁提告前全國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及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等8造,在7年前非法逮捕一案勝訴,獲賠30萬令吉。

高庭法官郭樹順在線上發表裁決時表示,批準了起訴人(凱魯丁)所提出的非法逮捕訴訟,獲判賠償30萬令吉,但卻駁回起訴人所提出的惡意提控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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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魯丁的代表律師是哈尼夫,及高級聯邦律師安迪代表8名答辯人。

除卡立和阿班迪,另6名答辯人分別是武吉阿曼特別罪案調查小組的查案官萬艾迪助理警監和穆尼亞迪助理警監、金馬副警區主任哈比比警監、副檢察司拿督馬斯里、高級聯邦律師阿旺及大馬政府。

凱魯丁是在2018年5月展開訴訟。他申訴,當局在2015年9月18日援引刑事法典第124C條文逮捕他,及在同年9月23日獲釋後,他卻在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下,重新被捕。

他之後被指抵觸刑事法典第124L條文,在推事庭面對破壞國家銀行與金融服務控罪,而他在被提控前一直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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