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還有尋求翻案終極機會 鄭寶德:考慮入稟司法檢討

(布城23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表示,該團隊仍在考慮是否向聯邦法院入稟司法檢討,以要求新法官審核聯邦法院五司今天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的終極上訴中作出的判決。

受詢是否會對法官判詞進行檢討時,鄭寶德說,他還未能對此確認,但該團隊將討論這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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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對於納吉在此案的終極上訴中失敗感到難過。

“我們尋求安慰和慰藉,因為只有上蒼才能伸張最終的正義。”

他今日在庭外召開新聞發布會時,發表上述簡短談話。

要求新法官檢視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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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聯邦法院五司一致駁回上訴前首相納吉的SRC案最終上訴,並維持原判,即起入獄服刑12年。但納吉其實還有一個尋求翻案的終極機會,即是向聯邦法院入稟司法檢討,要求新一批法官檢視聯邦法院五司今日的上述判決。

即便如此,也不意味納吉在等待司法檢討結果之際,就可暫時免受牢獄之災,他仍須先入獄服刑,等待判決。

據知,司法檢討與上訴不同,它不是在判定裁決是否正確,而在檢視有關司法程序是否合法性。

有關的司法檢討,共有3個基準,即裁決是否非法、不合理、不理性,或存在程序不正當。

在SRC一案中,納吉可能會辯稱,審訊環節的程序不當,因為聯邦法院五司拒絕給他的新聘律師團隊足夠準備時間。

若執行司法檢討的法官認同,聯邦法院五司給納吉的“維持原判”裁決程序合理。屆時,納吉則耗盡所有法律途徑,必須服完剩下的刑期。

有可能表現良好提前釋放

納吉也有可能因在監獄內表現良好,而獲提前釋放或假釋。

此外,若納吉獲國家元首特赦,也可能獲減刑。

國家元首有權赦免所有在吉隆坡、納閩及布城的罪犯。但必須說明的是,納吉被定罪代表他將失去北根國席,服完刑期獲釋後的5年內,也不能參選。

如果他獲元首特赦,則不但可獲釋,也將恢復參選資格。但皇室特赦並非常有,也沒有特定指南可依循。

納吉住家則顯得一片平靜

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最終上訴失敗並即起入獄服刑,他的住家則顯得一片平靜。

據英文《星報》報道,今午5時許,只有數輛車子停放在納吉住家外,及一些媒體在外駐守。

除了在保安亭執勤的警員,並沒其他警察被派駐在納吉住家附近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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