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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案終極上訴】納吉是否有罪 聯邦法院今裁決

(布城23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SRC國際公司洗錢案從他在2018年7月4日被控之日算起,历時超過4年,聯邦法院於今日為此上訴案作出裁決。

在聯邦法院駁回納吉要求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退審的申請後,將於今日宣判納吉的上訴案裁決。在申請被駁後,納吉目前在被告欄內,宣讀其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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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上訴案由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五司聆審。另四司分別是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甘達,聯邦法院法官拿督娜莉妮、拿督林添鑽以及拿督莫哈末紮比丁。

聯邦法院原先擇定終極上訴聆審階段為期9天,從8月15起至19日,以及8月23至26日。然而,隨著聯邦法院在8月15日和16日聆審納吉提出納入新證據的申請,以及8月17日沒有進行聆審,此案於8月18日正式進入終極上訴聆審階段。

自聯邦法院在今年4月29日通知上訴方(納吉)和答辯方(控方)聆審日以來,此案陸續“上演”各種戲劇性進展。

其中來自英國的女皇律師喬納森萊德勞在今年5月31日入稟吉隆坡法庭,申請成為馬來西亞律師,以代表納吉,在聯邦法院階段的上訴案中作為首席辯護律師為納吉辯護,這項申請在今年7月21日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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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6月7日,納吉入稟聯邦法院,要求將新證據納入在聯邦法院階段的上訴中以及宣判高庭就SRC案作出的裁決無效。

接著在今年7月26日,納吉突然解聘首席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律師樓,並改聘首相署前部長拿督再益依布拉欣的律師樓以及一支新的律師團隊,在聯邦法院階段的上訴中為他辯護。

這支新律師團隊成員由鄭寶德作為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也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紮希的首席辯護律師。納吉通過新聘的律師團隊,尋求展延已擇定在今年8月15日至8月26日的聆審,被聯邦法院駁回。

聯邦法院在今年8月16日駁回納入新證據的申請,同時也駁回辯方提出展延終極上訴聆審的申請,並擇定今年8月18日進入終極上訴聆審階段。

在首天的上訴聆審,鄭寶德再次申請展延上訴聆審,遭聯邦法院駁回。鄭寶德隨即要求退出此案,聯邦法院不批準。案件進入終極上訴聆審階段。辯方拒絕陳詞,因此由控方開始陳詞。

到了8月19日,案件進入終極上訴聆審的第二天,控方繼續陳詞。納吉突然解僱再益依布拉欣的律師事務所作為此案的事務律師。

鄭寶德當天再度要求展延8月23日及24日的聆審被拒。控方也在8月19日結束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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