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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SRC上訴案】 辯方申請3-4個月後聆審 鄭寶德:並非拖延策略

(布城16日訊)在聯邦法院五司駁回納入新證據的申請後,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隨即提出申請,尋求展延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的最終上訴聆審。

他在申請展延最終上訴聆審時指出,如果聯邦法院允許在距離現在3至4個月後進入最終上訴聆審,也就是相隔上訴庭判決(去年12月8日)的一年後,這也不算拖延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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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說,他執業多年,若非有必要,他一般上不會要求法庭展延案件。

他指出,聯邦法院可以看到辯方在申請納入新證據時,提出有力的證據,這類的展延並非拖延策略。

針對辯方律師提出展延聆審的申請,控方表示交由法庭作出定奪。

東姑麥潤隨後宣佈退庭短休,以針對辯方提出的展延申請,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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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邦法院此前擇定的日期,最終上訴聆審階段為期9天,從8月15日起至19日,以及8月23日至26日。

在今年8月10日,有消息指出,納吉的代表律師重申,他們還未針對此上訴案做好準備,因為這是重大的課題,需要時間准備,這並非普通的上訴,因此要求展延聆審。

在今年7月26日,納吉突然解聘首席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律師樓,並改聘首相署前部長拿督再益的律師樓以及一支新的律師團隊,在聯邦法院階段的上訴中為他辯護。

這支新律師團隊成員有來自Messrs Hisyam Teh律師樓的鄭寶德作為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也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首席辯護律師。其他成員還有來自ZIST律師樓的Liew Teck Huat以及Rueben Mathiaravanam。

這支新的律師團隊當時也接獲納吉的指示,以向聯邦法院尋求展延已擇定於8月15日開始的上訴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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