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公服局總監發封口令 禁公僕對外公開發言

(吉隆坡10日訊)近日因為被指辱罵移民局官員而遭非議的公共服務局總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菲克在8月8日發出公務員禁止對外公開發言的封口令,提醒公務員需遵守守則,不得對外發表內部事務,且也勿因為被公眾、同事或是上司指責服務不理想而做出挑釁的反應。

莫哈末沙菲克在一封題為《公務員禁止對外公開發言》的通令中指出,過度的挑釁行為,只是為了博取公眾關注或成為網上疫傳的素材,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也違背公務員的工作文化。

Advertisement

這封通令經在今日上載到公共服務局的臉書專頁。根據通令,所有公職人員都必須表現良好,並且必須避免發表任何影響公共服務和政府良好聲譽的公開聲明。

“公務員在收到任何利益相關者(包括上司)的意見、建議或評論時應始終保持積極態度,以努力改進和改進服務。”

通令也提醒所有公務員,他們所擔任職位,是為了國家利益而需要履行的委托。因此,公務員必須誠實、高效、有責任的履行職責,不斷努力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

“公職人員也應該對客戶的反饋和投訴,表現出積極的態度。”

ADVERTISEMENT

禁止對外發表內部事務

通令指出,公共服務局在這之前已經通過人力資源服務通函 (MyPPSM),發布有關公務員禁止對外發表內部事務的通知。

莫哈末沙菲克也提到,公共服務局是聯邦憲法第144條文第3條款下規定的特殊職位之一,其主要職能是履行與憲法聯邦第132條文下的第(1)條款。

“因此,身為公共服務局的最高級官員,公共服務局總監不僅負責公共服務局,也還負責根據聯邦憲法下的其他公共服務。”

根據通令, 《1993年公務員條例(行為和紀律)》授權給公共服務局總監,監督部門主管對違反規則公務員紀律處分的執行情況。

“該條例第 3C(1)條 文規定,部門主管有責任監督下屬,並採取適當的行動。若有違反條例的,應盡快處理。任何部門主管若被發現未能監督下屬,將被視為疏忽履行職責,並可能在第 3C(2)條文規定下受到紀律處分。”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