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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沙迪控4罪】控方證人:辦2宴會籌獲12萬 10萬匯賽沙迪賬戶

(吉隆坡25日訊)反貪會調查官努魯希達雅表示,土團黨青年團前團長賽沙迪在2018年舉辦的兩場籌款宴會所籌得的12萬令吉中,有10萬令吉匯入賽沙迪私人銀行賬戶,但她無法解釋剩餘2萬令吉下落。

無法解釋剩餘2萬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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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土團黨青年團前團長賽沙迪被控4項失信、濫用資金及洗黑錢案的第26名控方證人。

她在接受主控官莫哈末阿菲阿里副檢察司盤問時提及,籌款宴會分別於2018年4月7日及8日在柔佛麻坡及雪州安邦De Palma酒店舉行,籌款晚宴是為賽沙迪籌款,好讓他在第14屆大選時於麻坡國會選區競選。

她聲稱,據拉菲克的供詞,從籌款晚宴所獲的款項接近12萬4000令吉,該筆款項全數進入ABBE銀行賬戶。而據銀行賬單,12萬令吉透過4次轉賬,以每筆3萬令吉金額,分別於2018年4月8日、11日、12日及21日,從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ABBE)銀行賬戶匯款至賽沙迪私人銀行賬戶。

她說,每筆5萬令吉的金額在2018年6月16日及19日,從賽沙迪私人銀行帳戶匯入賽沙迪的土著股權基金(Amanah Saham Bumiputera)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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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調查從籌款晚宴獲得的款項是否用於賽沙迪在第14屆大選,但調查結果顯示,12萬令吉並沒用於第14屆大選在麻坡國會選區競選。該筆錢透過2次轉賬,總額10萬令吉,匯入土著股權基金戶頭。”

努魯希達雅提到,土著股權基金的目的是進行投資及獲利息。而調查顯示,拉菲克在賽沙迪指示下,將12萬令吉從ABBE帳戶轉賬至賽沙迪私人賬戶,賽沙迪則指示拉菲克轉賬12萬令吉,不誠實地挪用資產。

但她在接受辯方律師交叉盤問時,卻又無法解釋剩餘2萬令吉的去向。

此外,當辯方律師哥賓星多次重復問證人,在國會及州議席競選的候選人在選舉後,須向選舉委員會提呈競選期間花費時,努魯希達雅答非所問的說,她不確定,並堅持12萬令吉須用於競選活動。

承審此案的高庭司法專員拿督阿茲哈阿都哈密此時則認為,證人似乎傾向於給予自己想要的答案,而非回答辯方的問題。

努魯希達雅供證不一哥賓星:證人沒履責

哥賓星主張,在國會或州議席競選的任何候選人不可能完全沒花費及收據,努魯希達雅回答,她不確定。但她同意哥賓星主張,候選人在選舉時會有許多花費,如購買競選旗幟、派人安裝海報及舉辦講座會等。

哥賓星指出,據努魯希達雅的調查顯示,有17萬令吉用於競選活動,後者說賽沙迪口供中有提到,並表示曾親自詢問賽沙迪。

但哥賓星卻發現,努魯希達雅較早前供證時說,她完全沒與賽沙迪會面及討論,是透過錄口供官員詢問。因此,認為證人沒有履行身為調查官的責任。

高庭要求控方 呈土青前副財政口供副本

高庭今早要求控方,將第13名控方證人即土團黨青年團前副財政拉菲克哈金的反貪會口供副本,交給法庭檢視。

阿茲哈阿都哈密表示,他聆聽控辯雙方陳詞後,同意辯方成功顯示證人在庭上的口供與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30條文下錄取的口供有差異。

他提到,在採取下一步行動前,他要求控方先將證人的反貪會口供副本交給法庭檢視。

他之後將決定是否對該名證人啟動彈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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