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石油稅進賬25億 沙另2石油產品將征稅

(亞庇19日訊)沙巴政府實施5%石油產品銷售稅以來已進賬24.58億令吉,並決定從8月1日起向另外2種石油產品征此稅。

料可貢獻4600萬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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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第二財長拿督馬西迪曼俊今日指出,新徵稅的產品分別是氨和硝酸銨(尿素),預算今年可貢獻4600萬令吉州稅收。

他說,這是州政府拓展稅收來源和提高州收入所做的其中一項努力。

馬西迪是在口頭問答環節,回答官委議員拿督楊德利詢問州政府預算可收獲多少石油銷售稅時,這麼表示。

馬西迪說,沙巴政府是從2020年4月1日開始實施石油產品銷售稅,截至上個月已進賬24.58億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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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預算今年可從石油產品銷售稅獲得11億令吉稅收,上半年為止已實收8.08億令吉,相等於預算稅收的73%。”

每年須申報上繳銷售稅金

他強調,州政府在各種產品包括石油衍生產品實施銷售稅制採取認真態度,通過憲法權力和相關法令向拒付或拖欠銷售稅的業者追討欠款,以維護沙巴主權。

他說,在1998年沙巴銷售稅法令下,迄今有13家在沙巴作業的石油與天然氣公司已注冊銷售稅執照,每年須申報上繳銷售稅金。

他說,未申報或逾期欠繳,州政府可援引上述法令把有關公司告上法庭,一旦罪成最高罰款5萬令吉或坐牢3年,或兩者兼施。

他補充,逾期未繳州銷售稅的罰款為稅款的10%,接著每30天上加10%直到最高50%;同時,州銷售稅總監有權吊銷執照以禁止有關公司作業,並要求移民局禁止作業人員離開大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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