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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馬獲暫緩令 僅適用法國司法管轄區

(吉隆坡15日訊)蘇祿蘇丹後裔的代表律師保羅聲稱,馬來西亞獲暫緩令暫緩執行巴黎仲裁法院在3月諭令我國須向其當時人支付149億美元(約630億令吉)的裁決,僅適用在法國司法管轄區。

代表蘇祿蘇丹後裔起訴馬來西亞政府的4-5 Gray’s Inn Square事務所的保羅科恩在接受網媒《透視大馬》訪問時指出,他們會繼續嘗試通過法律渠道追討所拖欠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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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明,目前的媒體報導有一些關鍵錯誤。首先,巴黎的裁決只影響到法國。

續通過司法管道追討欠款

他強調,巴黎仲裁庭的最終裁決是一項全球裁決,雖然它可能無法在法國執行,但卻適用在《紐約公約》的其它170個司法管轄區。

“所以,若提到我們在盧森堡(扣押國油的兩家子公司)的行動,我們客戶的立場是,法國國內的暫緩執行與盧森堡或《紐約公約》170個簽署國中的任何其他國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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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科恩重申,相關的行動方針保持不變,即通過正確的法律渠道收取所欠的債務。

詢及他們是否已申請從任何其它司法管轄區取回資產時,他則表明無權洩露這些信息。

《紐約公約》是確保在全球範圍內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其要求締約國與國內裁決相同的方式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實質上是將外國仲裁裁決轉化為可由國家法院執行的判決。

首相署部長(國會與法律事務)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法國巴黎上訴法院今年7月12日,已批准了大馬政府申請,以暫緩執行斯丹帕於2022年2月28日所作的最終裁定。

他聲稱,目前政府已做好準備,以聆聽針對撤銷最終裁定的聆審,有關聆審日尚未有定案。

他說,政府將持續採取所有適當行動,包括通過法律途徑來終結對方的索討行為,並確保馬來西亞國家的主權、國家管轄權及國家利益都受捍衛與維護。

他披露,西班牙馬德里高等法院在6月29日已撤銷了斯丹帕仲裁員的身份,並裁定所有仲裁程序和斯丹帕的任何決定,包括最終裁決均是無效的;且不可執行。

“政府已在馬德里對斯丹帕提出刑事訴訟,罪名是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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