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副刊

【兼聽則明】伸張正義之省思

正義不僅必須得以伸張,而且必須看到得以伸張(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這是每位法律界人士,不管是身經百戰的律師,還是初來乍到的法律學生皆耳熟能詳的格言。而實踐此格言之地,非古時明鏡高懸的公堂,或現代公正無私的法庭莫屬!

上星期我有宗上訴官司以遠程聽審(remote hearing)方式在上訴庭聽審。依照慣例,上訴庭會在開庭前約半小時才會公布當天聽審我們案件的三司名單。從三司名單裡,我們發現其中一名承審法官A曾在去年聽審另一宗相關的上訴官司。當時三司駁回我當事人的上訴。而其中一名法官(非法官A)對我的當事人一系列針對同一個被起訴方的其他官司表達不滿。為了避免可能受到先入為主印象影響,導致我的當事人利益受損,我們申請把我們當事人的上訴官司,另外擇日由另一組的三司聽審。當時上訴庭也從善如流批准了我們的臨時口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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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看似理所當然流水業的行政作業,卻無意中凸出了我們司法機構堅守“正義不僅必須得以伸張,而且必須看到得以伸張”的基本原則。而要在一個多元種族和宗教社會裡,堅守並實踐 “必須讓正義看到得以伸張”的基本原則更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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