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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可申請彈性上班 僱主拒絕須說原因

(亞羅士打24日訊)人力資源部副部長拿督阿旺哈欣說,2022年僱用(修正)法令於9月1日生效後,政府將允許所有員工向僱主申請彈性工作,而僱主須給予理由才能拒絕有關申請。

“員工需通過書面方式申請彈性工作,而彈性工作所涉及的範圍包括工作時間、工作天數,以及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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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僱主在接獲申請後,須於60天內以書面方式答复,若僱主拒絕有關申請,則需給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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