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体內藏毒表罪不成立 歌手杰森羅當庭釋放

(吉隆坡24日馬新社訊)推事庭今天裁決,歌手兼商人杰森羅(Jason Lo)涉嫌把安非他命(Amphetamine)和冰毒(Methamphetamine)2种毒品藏在体內的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推事莫哈末法烈是基于控方無法證明47歲的被告杰森喬納森羅(Jason Jonathan Lo)表罪成立,因而作出上述裁決。
Advertisement
“今天是控方結案的最終判決,你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下被提控,法庭已研究控方證人、呈堂證物,以及雙方陳詞。”
法庭認為控方無法證明被告表罪成立,因此無需傳召被告自辯,被告無罪釋放,且保釋金(2500令吉)歸還給你。將在6月30日或之前給予判決理由。”
在審訊結束后,杰森羅与在公眾席的一名友人擁抱慶祝。
本案主控官是努蒂亞娜副檢察司,杰森羅的律師是拿督哈里哈蘭達拉星。
ADVERTISEMENT
控方自去年4月6日截至今年5月13日結案期間總共傳召7名證人供證,證人包括化驗官、調查官、尿檢負責官員。
根据控狀,杰森羅被控在2019年11月15日傍晚5時15分,在吉隆坡十五碑警區總部肅毒組辦公室廁所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并可在該法令第15(1)條文下判刑,一旦罪成,最高可監禁2年或罰款5000令吉,并強制受戒毒官員監督為期3年。
另外,杰森羅在庭外受訪時說,他對法庭的判決表示感謝,并感謝律師團隊的辛勞。
這名前電台主持人說:“我相信司法机构,我始終相信司法机构能夠确定什么是正确的。這只是一個大故事中的一小部分,總有一天我會把它寫成書。”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