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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1億人民幣 茅台前高層判無期徒刑

(北京18日訊)中國貴州省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昨天一審宣佈,貴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前副總經理、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董事、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前董事長杜光義(圖)因受賄逾1億元人民幣(約6554萬令吉),獲判無期徒刑。
杜光義同時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遭追繳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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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杜光義自2000年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獲取及變更茅台酒經營權、物資供應等,從而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財物,折合逾1億元人民幣,有關行為構成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