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育漢:尊重修改強制死刑 加強肅毒 擒王為先

(馬六甲12日訊)全國警察毒品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阿育漢表示,警方尊重政府廢除強制性死刑,改由法庭酌情替代懲罰的決定,實際上在2018年開始,法庭已被賦予對死刑的酌情空間。
“無論如何,在毒品罪案方面,警方必會加強執法,展開緝捕行動,並設定目標直接擒王。”
他也說,今年為止,警方共逮捕1500名毒品中間人。
阿育漢今日在馬六甲國民技術大學為該大學主辦的“社會問題課題”擔任主講人後,於新聞發布會上提到,警方也建議修訂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例如建議讓擁有15克的冰毒者面對死刑。
建議修訂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
他說,冰毒在近年來已成為毒販及吸毒者的首選,警方因此建議做出法令的修訂。
目前,擁有50克冰毒的最高刑罰是死刑。
警方已向內政部建議修訂毒品法令,以便更符合時宜。
他舉例,海外一些國家列入毒品名單的毒品有超過900多種,而我國目前列入毒品名單的只有60多種,隨著不同種類的新毒品出現,是時候修訂相關法令。

“警方也建議修訂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例如建議讓擁有15克的冰毒者,面對死刑。”
他說,泰國合法化大麻肯定對我國帶來影響,警方將加強監督馬泰邊境,遏止毒品活動猖獗化。
他說,泰國合法化大麻之後,在邊境的大麻流動將更容易,也將引起犯罪份子趨之若鶩,甚至涉及邊境等。
“昨天晚上,警方就起獲超過800公斤從泰國私運進來的大麻。”
他指出,在毒品罪案方面,警方也需要各界例如關稅局、國家反毒機構等的全面合作,大家並肩展開打擊行動。
詢及學生涉毒情況,阿育漢表示,初涉者將交由國家反毒機構介入,令涉及者送往戒毒。
“若是由警方逮捕,必將之控上法庭,警方不會將被捕者交給國家反毒機構,否則外界以為警方私下‘被搞定’。”
他說,警方不會對第三次重犯者加以妥協,落網者必會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C(1)條文被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於5年和鞭笞 。
“盡管如此,警方的行動還是遭到非政府組織的批評,認為警方太嚴勵,應給予重犯者機會,但是這已是第三次重犯,不應再予機會,理應送入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