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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曾勸勿與PetroSaudi合作” 阿末胡斯尼:納吉拒接納

(吉隆坡7日訊)前第二財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表示,他曾於2009年末勸告當時的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石油領域缺乏經驗的一馬發展公司(1MDB)不應該和PetroSaudi公司合作,但是納吉沒有接納。

“當時2009年末我在首相辦公室會見納吉,告訴對方1MDB不應該與PetroSaudi進行投資合作,因為該公司還在勘探石油階段……如果最終沒發現石油,那麼投資就會觸礁(hang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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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說1MDB在該(石油)領域沒有經驗,應該交給國油公司(去經營),但是首相(納吉)給我的回答是,胡斯尼,我不要你參與及干預關於1MDB。”

阿末胡斯尼今日在高庭針對1MDB案件作為第20名證人供證時說:“當首相這麼對我說,我就沒在多言。”

他說,根據2009年5月21日財政部秘書長給第二財長的備忘錄,說明內閣已經批準讓登嘉樓投資機構(1MDB前身)獲得政府擔保,借貸50億令吉。

他指出,借貸單位為登嘉樓投資機構有限公司,通過政府擔保方式,發出50億令吉的伊斯蘭中期據票(IMTN),首次發行期限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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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之後則是2009年5月22日,他作為第二財長簽署了批準給予登嘉樓投資機構有限公司政府擔保指令及稅務及印花稅許可的文件。

“我要說明的是,當內閣已經決定發出擔保,我作為的第二財長,有義務簽署相關的文件。”

他也聲明,在擔任第二財長任期內,他不知道關於納吉和1MDB一方的收錢和轉賬的事宜,納吉也沒有告訴他任何相關事項。

他指出,針對匯入納吉個人戶口的26億令吉風波,他也是他能通過2015年由反貪污委員會發出的聲明才知道的。

“當26億令吉風波爭議越來越大時,(時任巫統主席)納吉和(時任巫統總秘書)拿督斯里東姑安南在2015年末擬定了一個只有巫統財財政(阿末胡斯尼)知道收取26億令吉一事的媒體文告,納吉通過其下屬雷蒙要求由我發布這個文告。”

“我當時告訴納吉,如果他的目的是為了解決26億令吉爭議,為何他不把轉賬的詳情給我,我了解到的是納吉已經歸還了20億令吉,並只是用了6億令吉。”

“因此我會研究,並要確定人民會否接受這個調查的結果,以便解決這個爭議。我所知道的是該6億令吉以用作企業社會責任用途。”

“如果研究是正面的,納吉或我會發表媒體聲明,解決上述爭議。但是我的建議沒有被執行,而我也沒有收到關於26億令吉的進一步轉賬資料,因此我決定辭職。”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擇定案件明早繼續審訊,辯方將會針對今日供證的第19名證人前政府首席秘書丹斯里莫哈末西迪進行交叉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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