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控強逼情侶口交 2警證據不足無罪釋放

(哥打峇魯30日訊)丹州哥打峇魯2名警員被控非法、勒索和強逼一對情侶口交而面對8項控狀,哥市地庭法官基於控狀證據不足,因此宣判他們無罪釋放。

地庭法官阿末巴茲裡在判詞裡說,這2名被告莫哈末哈納菲伍長(37歲)和莫哈末依紹丁一巡伍長(32歲),因證據不足,因此在無需辯護的情況下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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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育有一名孩子的莫哈末依紹丁對這個結果表示欣慰。他說,過去一年,因為被停職,他和哈納菲只能在鄉下務農為生。加上社交媒體廣傳有關新聞,他和家人都蒙羞。

莫哈末哈納菲(左)和莫哈末依紹丁(右)被法官以證據不足宣判他們無罪釋放,他們歡喜地彼此相擁。“現在,我終於看到正義站在我們這一邊,並一洗他和家人得背負的污名。

負責此案的主控官是阿布阿沙納副檢察司,2名被告的律師代表為瑪芝達莫哈末和莫哈末菲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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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內容,2名被告是於2020年12月4日晚上10時45分,在哥市彭加蘭芝巴區的巴當登拔工業區,強逼1名男子與他的20歲伴侶做出猥褻行為,之後又強逼女子為她的男友口交。事後還勒索1250令吉,作為不把他們舉報到宗教局去的條件,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377D條文(做出猥褻行為)。

此外,莫哈末哈納菲還被控告非禮該名女子,以及指示男子在1輛轎車裡裸身。他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54條文(非禮)和刑事法典第509條文(侮辱他人貞潔)。

至於依紹丁,則被控拳打該名男子、指示女子裸身,並和她肛交。

此事是在晚上10時45分至午夜12時在伯聶拉橋樑及巴當登拔工業區一間清真寺外的停車場處發生。他因此在刑事法典323條文(蓄意傷人)和刑事法典第509條文(侮辱他人貞潔)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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