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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丈涉性侵15歲外甥女案】問話被造謠性侵女兒 受害者父親遭網民霸凌

(北海27日訊)在雙溪大年發生的姨丈涉嫌性侵15歲外甥女案,由於受害者父親在警局被令蹲著問話情況遭人拍下放上網造謠,指“少女父親也是涉案者”,以致成為了網絡霸凌受害者,遭致千夫所指。

除此,受害者是家中長女,卻也同樣被有心人憑空捏造指她被“哥哥性侵”,讓家人備受網絡造謠的傷害,精神頻臨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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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原本和家人住在北海,但為了照顧婆婆,才會前往雙溪大年居住,家人未料女兒會因此遭遇不幸。

受害者父母今日在馬華峇眼區會組織秘書陳幏蓎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還原真相。受害者也在場旁聽。

受害者母親說,他們於本月22日晚上10時左右接獲警方通知後,便趕往雙溪大年警局。當時警方正向女兒錄口供。

“我當時陪女兒,丈夫則也被要求錄口供,還被令蹲在地下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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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有責問丈夫是不是也有侵犯自己女兒,但丈夫並沒有,也全程配合警方調查,之後我們便獲准離開。”

她指出,是有人拍下現場情況放上網造謠,抹黑丈夫也有涉案。

受害者父親聲稱,若自己真的犯法,警方當時已逮捕他。

他也強調本身並沒有做出這樣(性侵女兒)的行為,也沒有涉案。然而網民不分青紅皂白的霸凌,甚至有者拉他進入群組辱罵禽獸不如,更連帶影響了他的小販生意。為此,他已於本月23日報警求助。

受害者一家希望抹黑者及偽正義使者,迅速刪除造謠文章及停止做出偽正義的攻擊,讓他們一家可以恢复正常生活。

陳幏蓎促勿抹黑他人

陳幏蓎說,根据1998年通訊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條文,任何人發表威脅、下流、虛假、恐嚇或冒犯言論,意圖滋扰、欺凌、威脅或騷扰他人,一旦被控且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万令吉或1年以上監禁或兩者兼施。

他希望民眾在社交媒体分享或發布任何文章時,不要抹黑或中傷他人、尊重別人隱私、轉載前先確保資料的來源是正確,以及不隨意轉載不實的言論,並做個負責任的網絡和社媒組群使用者。

他說,一些人以為在現實生活胡說才會被控誹謗,其實在網上散佈任何惡意的虛假文章,同樣也背負法律責任。

母淚求網民高抬貴手

受害者母親在記者會淚如雨下,指女兒遭遇不幸已受很大傷害,也已令一家人悲痛萬分,要求網民高抬貴手,讓他們可以過著正常生活。

“女兒去大年只是要照顧婆婆,沒人料到會發生這樣的不幸,大家不該對女兒投以異樣的眼光。”

“女兒是丈夫的親生女兒,從來沒有做不對的事,只是有人拍了照片,自己編故事,說丈夫這樣那樣,這是不確實的事。”

受害者父母要求網民高抬貴手,讓他們可以過著正常生活。左為陳幏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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