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帳篷搞活動‧須申請准證
(吉隆坡27日訊)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促請公眾,如果在公共場所或馬路搭帳篷搞活動,必須向吉隆坡市政局申請准證,否則將受到當局的對付。
申請准證程序簡單
Advertisement
他指出,不管在甚麼地方,如果搭棚或帳棚範圍涉及馬路或公共地方,就得申請准證,否則一旦市政局執法組接獲投報上門檢查證實有關方面沒有申請准證,將發出傳票。
“申請准證的程序非常簡單,任何一個市政局分局都可以索取表格,公眾只需要提供地點圖樣就可以進行申請。同時,如果活動影響交通,也要向警方提出有關申請。此外,希望市政局對於一些辦喜事或白事的情況,免於嚴格。”
另一方面,馬華聯邦直轄區投訴局主任陳元虎針對有問題,也促請公眾若有需要搭棚,不需要通過中間人代辦,本身可以去進行有關申請,除了費用不多,任何一個國會選區都有一個市政局分局,要申請不難。
他說,他最近有接獲兩宗通過中間人代辨申請准證,結果中間人沒有去辦理,事主面對市政局執法組發出的傳票,造成更多損失。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