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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秀虹尋求孩子改教無效 高庭801裁決

(吉隆坡17日訊)高庭將於8月1日裁定,尋求法庭宣判前夫單方面為孩子改教無效的華印混血婦女羅秀虹,是否被給予更多時間獲得司法審核准令。
網媒《今日自由大馬》報道,代表三名答辯人即伊斯蘭新教徒(Mualaf)登記官、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及州政府的高級聯邦律師艾努瓦達沙希淡說,羅秀虹應該在孩子改教後的90天內入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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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案件透過線上審理時,對法官拿督旺阿末法力說,孩子們是於2020年7月7日改教。
另一名答辯人玻璃市宗教及馬來風俗理事會(MAIPs)的代表律師莫哈末哈尼夫采納了艾努的陳詞。
但羅秀虹代表律師斯里姆魯甘說,其當事人今年2月21日獲得3名孩子的撫養權後,才知道孩子們改教的確切日期。
高庭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當天宣判,批准羅秀虹為3名子女提呈的人身保護令申請,同時諭令福利局立即將3名孩子歸還給羅秀虹單獨監護及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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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姆魯甘說,處理該案件的律師是於3月10日從宗教及馬來風俗理事會獲取改教證書。
他說,孩子的改教是在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不能視他們坐視不管。
他說,出於謹慎,羅秀虹已入稟延長時間的申請,並表示法庭應批准聆聽她的申請。
代表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哈倫的高級聯邦律師阿末哈尼爾今日也在出庭聆審。
高庭今年3月17日諭令所有主流和社交媒體不得發表和刊登羅秀虹3名孩子的名字和照片。
於3月25日在高庭入稟申請的羅秀虹,尋求法庭宣判玻璃市州法令的其中一項條文,允許父母單方面為未成年孩子改教是違憲的。
她也尋求法庭宣判,其雙胞胎女兒及兒子信奉興都教,未經她的同意下,在法律上無法改信伊斯蘭。
她說,自己在2020年獲得民事法庭庭令,給予她3名孩子的監護、照料及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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