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只需登記供人口監測 粵生育子女無須再審批

(廣州7日訊)中國廣東省衛健委昨天解讀該省推行的《生育登記管理辦法》,明確生育子女無須再審批。

廣東把原本的《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管理辦法》修訂為《生育登記管理辦法》,延續未婚生育人群辦理生育登記的規定,不限登記者戶籍、孩子數量、辦理地點,但取消再生育者須經審批才可生育的規定,對所有生育行為統一實施登記服務。

Advertisement

省衛健委指出,新制度把“生育登記證明”改為“生育登記憑證”,憑證不作為生育行為是否合規的依據,只是作為人口監測,不再是制約群眾生育的工具。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