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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殘疾者獲優質醫療機會 上議員:應積極推動允醫用大麻

(吉隆坡6日訊)上議員拿督拉絲阿迪巴認為,大馬應採取積極行動,通過漸進方式合法化大麻,特別是大麻二酚(CBD)以用於醫療目的。

代表殘障人士受委上議員的拉絲阿迪巴今日發表文告指出,大麻合法化將增加殘疾人獲得優質醫療服務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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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這符合 2016年至2022年殘疾人行動計劃的第4項戰略主旨,即增加獲得優質醫療服務的機會,並且符合馬來西亞對《殘疾人權利公約》第 25 條的承諾,即殘疾人士有權享有可以達到的最高標準的健康,不得有基於殘疾的歧視。

“這項努力將使醫療領域開辟新機會,有助於減輕慢性、焦慮等疾病的癥狀,這已通過多項科學研究證明。”

拉絲阿迪巴指出,考慮到與大麻使用相關的知識仍然處於低水平,因此政府和非政府組織需要加強對公眾的活動、運動和教育。

拉絲阿迪巴向政府提出9項建議以立即採取行動,使大麻能夠用於國內的醫療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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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建議,衛生部以及國會醫學大麻核心小組需制定大麻使用的路線圖,並獲得利益相關者包括社運分子、非政府組織、大麻專家和弱勢群體代表的參與。

拉絲阿迪巴也建議農業和食品工業部將大麻種植影嚮的研究結果提呈國會,並加快修訂 1952 年危險藥物法,以區分醫用大麻二酚(CBD)和四氫大麻酚(THC)的使用。

此外,科學工藝及革新部也受促通過伽馬輻射感應開發新技術,以生產一種四氫大麻酚精神活性含量低的新型大麻品種,使我國的大麻種植成為主要商品之一,在種植方法和大麻纖維加工技術方面與紅麻具有相似的特點。

拉絲阿迪巴建議政府向研究所和大學提供研究資助,以開展大麻相關的研究活動和臨牀研究。

她認為,高等教育部和科學工藝及革新部應共同創建一個聯合研究小組,專註於“醫用大麻”研究。

此外,衛生部長凱里也受促應允許更多行業根據 1952 年《危險藥物法》第 6B (2) 條文,進行大麻種植活動以用於研究目的。

“大多數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現在在大麻和大麻產業方面更加先進;許多科學研究已證明大麻在健康、醫藥、制藥、美容產品等各個領域都有效。”

“因此,我相信通過允許在馬來西亞使用大麻二酚和大麻種植,將有助於解決殘疾人社區、慢性病患者、癌癥、癡獃癥、帕金森氏癥、癲癇發作、精神問題和情緒壓力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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