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5日訊)年輕夫婦在國外生子不懂向大馬領事館報備及完成登記程序,以致6歲孩子至今還是無國籍人球。
2016年時,一名居住在玻州新路的25歲大馬籍青年林金盛与24歲中國籍妻子在泰南宋卡府沙道(sadao)醫院產下一子,隨后便將孩子領回國內準備登記,不料無法獲得國民登記局批准發出大馬卡。
該名無國籍孩童的祖父林財有(63歲)受訪時指出,該名孩子在泰國出生后獲得泰方醫院發出的出生證明文件,不過當時沒有向大馬駐宋卡府領事館報備,以致國民登記局無法取得詳盡證明為孩子進行登記程序。
“孫子只是擁有泰方發出的出生證明文件,但沒有獲得公民資格,當時也沒有向大馬或中國領事館報備,因此拿不到任何國籍,如今成為一名無國籍人球。”
林財有說,其孫子在2016年7月出生并返國登記不果后,9月間便向時任英特拉卡秧岸州議員曾敏凱尋求協助,后者也在收集相關文件后,包括在泰國進行的脫氧核糖核酸(DNA)檢驗報告提呈內政部長,以盼可獲得允准為大馬國籍公民。
經過6年苦苦等待后,內政部今年2月21日寄來一份申請結果通知,基于未能符合聯邦憲法第15事項而被拒絕批准成為大馬國籍人士。
林財有說,媳婦已經離開,兒子在外地工作,孫子現在也到了入學年齡,因而再次尋求英特拉卡秧岸州議員顏艾菱幫助,希望在議員的協助下能夠順利獲得教育部酌情處理,允許進入學校上課求學。
林財有與妻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孫子順利取得大馬公民地位,持有大馬卡。
顏艾菱對記者說,她會協助該名孩子繼續爭取國民地位,同時也會晤玻州教育局主任,以盼允許孩子以國際學生身份進入新民華小上學。
“据了解,國際學生在教育部管理下的學校上課是必須付費,每年學費約120令吉也不為昂貴,因此希望在孩子獲得公民地位前,能踏入學校上課。”
她說,她在上周五已就有關事件前往中國駐檳城領事館協商解決孩子的國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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