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韓沙:有條件放寬至10月31日 擬豁免漁業外勞居留證

(布城25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說,為了在地方性流行病階段協助我國漁業的復甦議程,該部准備考慮給予有條件放寬居留證(臨時工作),予在本地船隻上工作的外勞。

他發文告說,該部已與馬來西亞漁業總會代表召開會議,商討我國漁業業者在漁業次領域僱用外勞所面對的安全及移民事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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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項有條件放寬涵蓋特別豁免居留證(臨時工作),僅適用於已經申請居留證(臨時工作)的員工,以及持有收據證明大馬移民局正處理其申請,該豁免生效至今年10月31日。

他說,給予該有條件放寬也能使僱主為自己僱用的所有外勞,完成居留證(臨時工作)的申請。

韓沙再努丁強調,該部將從11月1日起,毫不妥協地展開執法行動,一旦發現仍有漁業次領域的僱主仍違規,他們可在1958/63年移民法令、1996年護照法令及其他相關法令下被採取法律行動。

他說,這與政府的願望一致,確保入境及在我國的所有人士都持有合法的通行證及遵守移民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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