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不想再提這茬的,實在太糗了——充漿糊郎中害慘自己。
但事實究竟不是你不提,它就不存在。呃,俺在說指甲內長這小破事,敢敢就被這小疼小痛,大大折騰了快超過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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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是指甲內長,是指甲真菌感染。
還虧老娘女兒多(認領也算進去了),去年加州惡女到艾城來,一看,不妙,這是真菌感染!
(自己錯在,就是一條筋的沒往其他去想;要是懷疑到是真菌感染,初發期尚輕微時,據悉以醋去泡浸一下可殺菌,不至於拖了大半年搞成了頑疾。)
原本她想在網上給老娘買治療的藥物,細想了一下,不對,事不宜遲,等它寄來至少要等好幾天。那時大豆那惡女適逢在外購物,立馬傳了資料讓她順拐到藥房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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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照指示早晚塗一次,原本紅腫的指頭,逐漸見消腫和疼痛感稍緩。但要真正好起來,那就得等整個感染部分的指甲脫胎換骨,再長出完好的方才算痊癒。
可是,那瓶藥水從去年9月,擦塗到迄今都塗完了。而那指頭嘛,仍是不死不活的,無法痊癒。
於是,拿着空盒子到藥房去詢問。店裡的藥劑師,一看也知道是真菌感染,推薦一款荷蘭出產的——他們店沒米國那款。
那藥劑師也是老實,說若手老常濕水(戴手套無補於事喎),是無法痊癒的。難怪塗完整瓶藥水都沒見好轉。醬呵,不是浪費錢。(別小看那藥劑就一枝筆那模樣,差不多50令吉。)既然如此,小遲疑了一下,最後空手踏出店。
十指沾水痛歸心,最終疼痛難耐,死死氣重臨藥店。店裡的友族助手對老娘仍有印象,遂好心再提醒:“儘量別讓手沾水一段時間……”
唉,俺是富貴手,偏生了大媽命——這算得上職業傷害嗎?
(光明日報/副刊專欄‧作者:山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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