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凱里:不強制長者打第4針 曾染疫須間隔3個月

(吉隆坡14日訊)衛生部長凱里表示,60歲以上擁有合併症的高風險群體,如今可施打第二劑冠病疫苗加強針,並強調第二劑加強針並非強制性。

他說,有關人士可自行選擇,且不會影響疫苗證書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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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體的第二劑加強針應與第一劑加強針相隔4至6個月。”

凱里說,60歲以上健康狀態良好的人士也可以在與醫生討論後,根據醫生的建議考慮接種第二劑加強針。

他說,60歲以上且已經接種第一劑加強針的人士,若曾感染冠病,那麼應間隔3個月再接種第二劑加強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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