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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籃基金會CEO命案】被告律師:陳詞前後不一 證人有偏見不可信

(沙亞南7日訊)搖籃基金會命案被告辯護律師拉末哈茲蘭認為,根據截至目前控方對其當事人莎米拉和2名兒子的檢控陳詞,不足以對被告構成表面罪名。

他今日在審訊結案陳詞中告訴法庭,控方提出的所有論證和證據,都明顯被辯方反駁了,形容辯方揭露了控方證人的缺乏可信度,證人出現陳述不一致,以及有偏見的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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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沙亞南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提呈的辯方結案陳詞書指出,經過法庭傳召57名證人供證,歷時3年多的審訊,辯方認為,沒有單獨或共同證詞足以對被告,提出表面證據的確鑿。

現年47歲的莎米拉和2名19和16歲的兒子,也是死者搖籃基金會首席執行員納茲林哈山的繼子,及一名仍在潛逃的印尼女傭伊卡,4人被控於2018年6月13日晚上11時30分至隔日淩晨4時,在雪州珍珠白沙羅一間住家謀殺納茲林。

由於莎米拉之後報警聲稱,丈夫是在午睡時,因手機過度充電導致爆炸引發火患而死,引起轟動;唯警方之後的調查顯示此案涉及刑事謀殺成分,繼而逮捕3名被告。

指被告與死者關系一直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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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末在庭上繼而指出,辯方能夠提供無可爭辯的證據,證明被告和死者一直保持著良好關系,這在命案發生前一天的家庭開齋用餐中顯而易見,包括莎米拉和死者還在6月11及13日出門為迎接開齋節的購物逛街,就像一般的恩愛夫妻那樣。

他說,當6月14日在住家發生的那場悲劇,執法當局排除了任何蓄意的謀劃,因此在當天便把K-9單位、屋子和房間歸還予莎米拉。

他指出,控方第46名證人高級病理學家蕭雪鋒(譯音Siew Sheue Feng)醫生和其醫生團隊發現,死者的傷口具有爆炸受傷的傷勢;一名消拯局官員證實現場確有一部手機爆炸。在沒有任何懷疑情況下,警方將這場悲劇歸納為“猝死”處理。

他說,第14名證人所謂的汽油發現,卻沒有與其他任何一名來自大馬化學局的化學家進行反向核對,是將此案重新歸納為謀殺案的轉折點,但這是錯誤和粗心的。

若有汽油 嗅探犬專家會發現

拉末認為,如果真有汽油,那麼K-9單位的2只狗應會嗅出一絲汽油味的端倪,化學局也會在一些樣本中發現汽油殘餘;吉隆坡中央醫院的5名醫生,也會在同一天解剖死者遺體的驗屍程序中,聞到汽油味。

他說,第46名證人在供詞中重複確認,只有爆炸才能解釋所有的傷害。第二位病理學家,控方第50名證人巴拉山醫生只能解釋,一具嚴重腐爛的屍體上的幾處傷勢,但其在法庭上的證詞,是被不合邏輯的發現和偏見所操縱。

他形容,總的來說,檢方的理論根本沒有道理。控方指被告想要毀滅證據,但在燒毀的牀上沒有發現屍體。如果被告的意圖是要銷毀證據,將屍體留在地板上是沒有意義的,應該在牀上燒毀屍體。

警多次錯過捕逃亡女傭

辯方首席律師丹斯里莫哈末沙菲依指出,本案一同被指控的逃亡女傭伊卡,盡管警方有多次機會逮捕她,但警方並沒這麼做。

他說,控方第57名證人,本案查案官莫哈末尼占助理警監同意,警方在交叉盤問期間,沒有徹底調查那名印尼女傭。

本案將在明日繼續陳詞審訊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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