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大馬沒廢死卻搶救獅城死囚

記得台灣作家龍應台於1994年在台灣報章撰文,毫不諱言地聲稱“我慶幸自己不是新加坡人”,她更狠批這個島國繼續執行死刑(其實台灣至今也沒有廢除死刑)。

眾所週知,新加坡自建國以來,便是法治最嚴峻的國家之一,尤其是以死刑嚴懲毒販絕不手軟。另外,也曾有一名美國少年於1992年在新加坡塗鴉取樂而被施予鞭刑,結果險釀新加坡與美國一場外交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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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在李光耀時代》一書曾這麼勾劃出“在人民行動黨政權幾十年的嚴加管制下,新加坡人民已形成了非常典型的思維:死到臨頭了,大家不是挺身共同尋求解決方案,而是擔心這麼做會否觸犯條例,可能被罰款”。

因此完全可以理解,為何大馬的公民團體尤其是人權份子近來再次營救一名因攜帶海洛英入境新加坡而遭判死刑的大馬公民納加德蘭,甚至連大馬首相也出面替他發聲求情,要求新加坡當局基於人道立場,暫緩對這位被指智力缺陷的死囚行刑,但皆告徒勞無功。

隨着新加坡上訴庭五司上週二駁回納加德蘭要求暫緩執行其死刑的上訴申請,意味除非他再度向新加坡總統哈斯瑪懇請特赦,不然他將隨時被押上絞刑台正法,難逃一死。

在這之前,身障者權益組織、大馬人權委員會、大馬律師公會、捍衛自由律師團、亞洲反對死刑網絡等團體先後敦促新加坡政府應重新考慮特赦這位智力低於常人水平的死囚,況且新加坡是聯合國《身障者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署國,因此應履行其保障者權益的承諾,尤其處決身障者將牴觸國際法,他們也呼吁新加坡政府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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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絞殺毒販絕不手軟

無論如何,李顯龍通過新加坡外交部回覆大馬政府的要求時堅稱納加德蘭一案“符合法律規定下的充份正當程序”,所以沒有理由重檢此案的定罪及死刑;新加坡上訴庭五司在駁回納加德蘭的暫緩行刑申請時直言,辯方濫用司法程序,且國際條例不適用於此案。

有稽可查的是,歷來只有極少數的死囚慶幸獲新加坡總統特赦而逃出鬼門關,而大馬有關方面多次向一貫宣稱“主權和司法不應受到外來干預”的新加坡政府施壓放大馬籍死因一條生路,但一直鮮有成功的先例。

話又說回來,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大馬應先在國內廢除死刑,才有助於營救在國外被判死刑的大馬公民,否則將會削弱它向其他國家力爭停止處決的正當性。

希盟前朝曾承諾全面廢死

像不少國家那樣,應否廢除死刑在大馬也爭議不休,這顯然是一個不僅難以取得大多數國人的共識,甚至可能會撕裂社會的課題,直至希盟於2018年“509”大選入主布城後曾暫停執行死刑,並承諾將全面廢除死刑。

儘管如此,前任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認為,希盟執政期間在法律改革方面乏善可陳,立場常因輿論壓力而搖擺,廢死運動就是例證。

但朝野想必會認同已故的希盟前朝首相署部長(國會及法律事務)劉偉強生前力推大馬廢除死刑,他堅信死刑無法降低犯罪率,而且死刑能否終結被害者家屬的傷痛,委實值得思考。

台灣的司法權威,賴潔敏曾指出,當社會秩序的維持已不再需要以死刑作為手段時,意味廢死的時機已到,但死刑一旦仍未廢除,執法者就須依法執行死刑,否則將被視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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