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總:勿實施國中管理制‧政府應發展改制中學

(吉隆坡2日訊)基於改制中學的管理制度有別於普通國中的管理制度,董總促請教育部勿把普通國中的管理制度搬到改制中學實施,因為改制中學董事會是學校的管理機構,且改制中學擁有本身的傳統特徵。

董總指出,改制中學是大馬教育體系的一環,長期以來為國家的發展與進步,作出貢獻。政府應落實對改制中學的承諾,負責發展改制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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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總吁請政府儘快採取有效行動,解決改制中學面對的種種問題。政府應尊重改制中學董事會作為學校管理機構的地位,以及董事會維護學校傳統特徵的決定。

董總是於12月1日提交給副首相兼教育部長丹斯里慕尤丁的《關於解決改制中學/國民型中學問題的看法和建議》備忘錄中,如此表示。

全國78改制中學

在備忘錄中,董總提出當前國民型中學面對的主要問題,並提出解決有關問題的看法和建議,要求政府採取行動解決有關問題,履行政府當年對國民型中學許下的種種承諾,負責發展國民型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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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中學是指那些先被改制為國民型中學之後再改為國民中學的前華文中學。這些前華文中學,先被改制為以英語作為主要教學媒介語的國民型中學,之後再被改制為以國語(馬來語)作為主要教學媒介語的國民中學。

董總強調,提交這份備忘錄,是希望政府重視備忘錄中提及的數個問題、看法和建議,採取行動解決改制中學面對的問題,以及履行政府對改制中學許下的承諾。

董總於週四發出的文告表示,華人社會正積極關注國內改制中學或國民型中學所面對的問題,要求政府履行當年對國民型中學許下的種種承諾,負責發展國民型中學。

3成員出席週六研討會

“華社這種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政府對於大馬國民必須具備基本的公信力,並且捍衛和體現這種公信力。”

文告說,董總常務委員會於9月19日議決成立“國民型中學工作小組”,小組召集人為董總副主席許海明局紳,組員包括副主席拿督張華醫生以及蘇祖池、莊俊隆和陳永生幾位常委。

董總“國民型中學工作小組”和有關州董聯會成員,分別在6個地區與國民型中學董教成員進行交流,收集國民型中學面對的問題,以及探討國民型中學董事會如何繼續保存學校傳統特徵事宜。

另一方面,董總表示將委派“國民型中學工作小組”三位成員,即許海明、蘇祖池和莊俊隆出席12月4日舉行的“國民型中學問題與挑戰”研討會。

8問題待解決

董總在《關於解決改制中學/國民型中學問題的看法和建議》備忘錄中,就改制中學面對的問題和解決建議改制中學面對幾個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這些問題涵蓋的層面包括:

1.學校董事會主權。

2.校長、副校長和主任教師的資格、委任和培訓事宜。

3.招收學生事宜。

4.行政撥款和發展撥款不足問題。

5.搬遷學校和設立新學校事宜。

6.華文班問題。

7.華文教師短缺問題。

8.華文科的公共考試成績問題。

國中缺華文教師

改制中學和普通國中都面對華文教師短缺問題。華文教師短缺問題導致一些改制中學,被迫把每週華文課節數,減至每週3至4節,比基本的5節華文課還少。

此外,華文班學生人數眾多,加重華文教師負擔。這些問題對華文科的教學帶來負面影響。

董總在《關於解決改制中學/國民型中學問題的看法和建議》備忘錄中指出,原本培訓到改制中學和普通國中執教的華文教師畢業學員,其中有一部份畢業學員被調派到政府全寄宿中學。這些問題顯示中學華文教師的培訓和調派缺乏規劃,同時也加劇了改制中學和普通國中的華文教師短缺問題。

“從2007年開始,教育部不再舉辦大學畢業生師範課程和非大學資格教師大學資格化課程,停止通過教育部師範學院培訓中學華文師資。此外,蘇丹依德理斯師範大學目前所培訓出來的中學華文教師人數,十分不足夠,未能滿足學校的需求。這導致中學華文教師短缺問題日漸嚴重。”

“令人驚奇的是,當中學對華文師資的需求增加,以及中學華文師資短缺問題仍未解決之際,政府卻減少培訓中學華文師資的管道。”

應擬妥培訓教師制度

因此,董總在備忘錄中建議:

1.政府應制定妥善的教師培訓制度和計劃,提供足夠的合格中學華文師資予改制中學和普通國中的華文班和中國文學班。

2.政府應增加蘇丹依德理斯師範大學的中文系講師人數,增加錄取師訓學員,以培訓出足夠的合格華文教師予改制中學和普通國中的華文班和中國文學班。

3.政府應恢復在教育部師範學院培訓中學師資包括中學華文師資的政策,提供足夠的合格華文師資予改制中學和普通國中的華文班和中國文學班。

4.教育部應根據每週至少5節華文課,或有關學校的實際每週華文課上課節數,視何者為高的方式,來計算改制中學所需要的合格華文教師人數。

SPM華文A+人數偏低

董總在《關於解決改制中學/國民型中學問題的看法和建議》備忘錄中指出,馬來西亞教育文憑考試(SPM)中的華文科成績當局公佈的公共考試成績顯示,考獲大馬教育文憑考試(SPM)華文科A1(2009年開始改為[A+])等級的考生人數或比率十分偏低。

例如2009年SPM考試中,有9.0%考生在國文科考獲A+等級成績,英文科則有3.0%,華文科有0.2%,淡米爾文科有2.9%。可見,SPM華文科考生考獲A+等級成績的比率,確實比其他語文科來得十分偏低。

應有5節華文課

這些問題引起社會關注,需要研究其原因,並在各方面作出改進,以免對學生學習華文的興趣以及華文師資培訓,帶來負面影響。

董總在備忘錄中建議:

1.教育部應透明地公佈華文科在SPM考試中的評分標準,研究華文科取得A+等級偏低問題的原因,並採取改進行動,解決有關問題。

2.在公共考試中,華文科評分標準應與其他語文科目一樣,適應大馬學生情況。

另一方面,董總指出,華文班問題華文班是改制中學和普通國中的學生學習華文的重要管道。傳統上,改制中學每週至少有5節華文課編排在正課內。教育部曾於1989年6月8日和2000年11月16日發出書面指示,表示改制中學可延續一直以來的做法,從預備班至中五班各編排每週5節華文課。

不過,各改制中學編排的華文課節數有所不同,其原因包括缺乏華文教師以及州教育局限制每週只允許3節華文課。(教育部規定,設有華文班的普通國中,華文課每週3節。)董總促請教育部尊重改制中學規定華文科為改制中學學生的必修必考科的決定,同時教育部應確保所有改制中學,從預備班至中五班,每週至少有5節華文課編排在正課內,並提供足夠的合格華文師資。

許多承諾未落實

董總指出,在改變改制華文中學的媒介語過程中,政府向改制中學許下種種承諾,包括承擔改制中學的所有行政撥款和發展撥款,三分之一教學時間以華文進行教學,提供足夠的師資,董事會的法定地位不變。這些承諾有許多至今都沒有落實。

董總在提交給副首相兼教育部長慕尤丁的《關於解決改制中學/國民型中學問題的看法和建議》備忘錄中說,政府當年許下諾言,承擔改制中學的所有行政和發展開銷,也就是改制中學有權獲得由政府支付所有的行政撥款和發展撥款。

“然而,政府至今沒有給予改制中學足夠的行政撥款和發展撥款。這造成改制中學面對撥款不足問題,難以支付學校日常行政開銷如水電費和排污費等。”

“此外,改制中學也轉向社會人士籌款,以進行學校硬體建設和維修保養計劃,購置桌椅板凳和配備等。”

因此,董總在備忘錄中建議:

1.政府應履行諾言,承擔改制中學的全部行政和發展開銷;

2.政府應通過“中央付款制度”,承擔改制中學的全部水電費、排污費和其他類似費用。

應助尊孔中學遷校

董總也促請政府批准改制中學的搬遷申請,尤其是與其他學校共用校園或校舍的改制中學,並提供足夠撥款和合適校地,以完成有關遷建計劃。因此,政府應提供合適校地和足夠撥款,給早在1999年就獲批准遷校的尊孔國民型中學,以儘快完成遷建計劃。

“尊孔國民型中學至今仍坐落在其吉隆坡的現有校址,未遷至其他地區。此外,彭亨州文冬公教國民型中學,面對地主索回土地而需要搬遷的問題,因此政府應提供合適校地和足夠撥款給公教國民型中學,協助其遷至附近地區,並保留其改制中學的地位,而不是把該校改為普通的國民中學。”

董總呼吁政府批准一些擁有許多學生,卻面對空間擁擠和校舍不足問題的改制中學,另外設立擁有董事會組織的新學校或第二校,並提供合適校地和足夠撥款,以完成建校計劃。政府也應委派校長、副校長和主任等教師和職員,以及提供行政撥款和發展撥款給這些新學校或第二校。

在備忘錄中,董總也提出以下建議:

.政府應提供足夠發展撥款給改制中學,作為擴建校舍、興建電腦室、購置桌椅板凳和配備等用途;

.政府應公佈和分發有關申請發展撥款的程序和相關參考文件,以便學校董事會制定學校發展計劃書和財政預算,向教育部申請發展撥款;

.政府應早日廢除及停止執行“全津貼學校”和“半津貼學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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