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而連突華小8理事集會案 一證人缺庭407續審

(而連突15日訊)備受矚目的“而連突發展華小工委會8名理事被控非法集會案”今天續審,控方今天傳召3名證人供證,惟其中一名證人,即調查官努萊妮警長因有公務在身缺庭,法庭擇定4月7日續審。

控方今天傳召3名警方人員上庭供證,分別是而連突警區主任馬茲蘭警監、而連突警區莫哈末慕海敏警長和調查官努萊妮警長,惟後者因有公務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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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被告植東生因確診冠病缺庭,其餘7名被告及代表律師拿督黃詩忠、T.古納斯拉和阿倫多拉沙米則於早上8時50分陸續抵達法庭。同時,人權律師西蒂卡欣也隨同代表律師到場聲援被告。

西蒂卡欣(右二)隨同代表律師到達而連突推事庭,聲援被告。左起為阿倫都拉沙米和黃詩忠,右一為T.古納斯拉。

根據控狀,8名被告分別吳思億、副主席鍾樹珍、副秘書梁昭燃、而連宋華小董事長植明生、南嘜華小董事長鄺德福、華都巴來華小董事長黃瓊猷、華都巴來華小校友會主席熊龍生和而連宋華小家協主席植東生,被控於2019年8月20日上午11時22分,在雙溪仁華小懸掛橫幅反對爪夷文納入華校課程綱要,涉及非法集會,抵觸刑事法典第142條文。

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143條文下被判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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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詩忠在結束審訊後步出法庭外向媒體指出,馬茲蘭和負責記錄申請集會准證的莫哈末慕海敏皆在庭上供證時表示,警方沒有收到任何有關此集會的申請。

7名被告向代表律師瞭解案件進展。

代表律師阿倫多拉沙米補充說,馬茲蘭在供證時無法區分爪夷文和爪夷文書法,令他感到驚訝。

也是全國爪夷文書法行動組織聯盟秘書的阿倫多拉沙米說,馬茲蘭以“宗教敏感”決定提控被告是錯誤的做法。

他說,被告只是在案發現場懸掛橫幅表達反對爪夷文納入華校課程綱要的心聲,而且他們沒有發送信息號召他人參與。

難接受指爪文書法敏感課題

他說,教育並不是敏感課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追求及維護更優質的教育,然而指爪夷文書法是敏感課題,此說法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此外,西蒂卡欣認為,此案是在迫害捍衛自身權利的人士,8名被告為了下一代的教育未來,通過懸掛橫幅表達對反對爪夷文納入華校課程綱要的心聲,他們只是在捍衛自身的權利,此案根本不成立,然而卻援引此法令控告他們,實在令人感到厭惡。

此案於去年12月14日及16日開庭審訊,在審訊第一及第二天控方共傳召4名證人供證,分別是警方攝影師莫哈末胡再尼、而連突警局局長莫哈末拉茲、學校保安沙哈曼和而連突警局交通調查和執法組警長諾法祖安妮。

到場聲援者有馬來西亞華文理事會主席兼吉隆坡中文華小董事長拿督王鴻財、董總財政兼彭亨華校董事聯合會署理主席拿督楊安山、彭亨華校董事聯合會秘書張翔堅、吉隆坡崇文華小校友會主席拿督劉泗猛、吉隆坡峇都區發展華小工委會主席黃世輝、雪州士拉央華小副董事長吳令安、前任雪州巴生縣發展華小工委會秘書長呂志勤、淡屬發展華小工委會主席呂炳全、馬華而連突區會署理主席覃俊華、熱力華小董事長吳有傑和吉蘭丹中華獨立中學而連突協理陳天財。

而連突發展華小工委會8名理事被控非法集會案週二展開審訊,西蒂卡欣(右十)與各地支持者到場聲援8名被告。右起為植明生、熊龍生、黃瓊猷、鍾樹珍、鄺德福、梁昭燃、吳思億、T.古納斯拉和黃詩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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