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仲裁庭判大馬須賠蘇祿後裔626億 民興黨促國會辯論

(吉隆坡9日訊)隨著法國巴黎仲裁庭裁決蘇祿蘇丹後裔可向大馬索取高達626億令吉的“割讓費”,民興黨國會議員群起提呈動議,要求國會辯論有關判決,並抨擊大馬政府缺席有關審訊的行為,同時指有關判決將引發重大後果。

《當今大馬》一則報導指出,民興黨哥打毛律國會議員慕麗娜(Isnaraissah Munirah Majilis Fakharudy)是於日前在國會提呈這項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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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興黨7名國會議員周二也發布聯署文告指出,慕麗娜的動議攸關國家利益,國會下議院必須嚴正看待。

“巴黎仲裁庭的判決並非芝麻蒜皮的小事,若不立即解決,會有重大後果。”

“國會必須立即辯論與尋策解決,因為我們代表3270萬名大馬人。我們必須一勞永逸地消除蘇祿蘇丹與菲律賓的不實指控。”

大馬軍隊當年在拿篤圍剿蘇祿武裝份子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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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麗娜週二在國會致辭時抨擊說,當菲律賓與蘇祿蘇丹後裔不斷主張擁有沙巴領土時,大馬政府並沒有挺身捍衛沙巴領土。

“巴黎仲裁庭的判決讓我們震驚。問題是,在仲裁庭聆訊此案時,大馬代表在哪裡?為何我們沒有受到通知?”

“我們現在要怎麼做?我們要支付這筆賠償金嗎?聯邦政府不如支付626億令吉給沙巴政府,由沙巴政府代替聯邦處理。”

2017年年中,上訴庭批准控方針對“9名菲律賓蘇祿裔男子被控在4年前入侵沙巴拿篤丹道事件中向國家元首宣戰”一案提出上訴,並推翻高庭裁決,改判9人死刑。

根據媒體報導,法國巴黎仲裁庭於今年2月28日裁定,大馬政府違反1878年所簽署的一項條約,所以必須支付蘇祿蘇丹後裔至少149億2000萬美元(折合約626億令吉)。

這次仲裁始於西班牙,由西班牙仲裁員斯丹帕(Gonzalo Stampa)承審,隨後轉移至巴黎作出最終裁決。

大馬外交部和總檢察署於3月2日發表聯合聲明,表明大馬政府拒絕向所謂蘇祿蘇丹嘉瑪魯基蘭二世(Jamalul Kiram II)的後裔支付這筆款項,同時將挑戰這項裁決。

大馬年付蘇祿5300元 蘇祿武裝分子侵拿篤後停付

今年2月28日,西班牙仲裁員裁決,大馬政府必須賠償蘇祿蘇丹的後裔高達129億2000萬美元(約625億9000萬令吉)。過後,《當今大馬》整理8項重點,以釐清這個橫跨近兩個世紀的爭議。

1.為何大馬需付錢給蘇祿蘇丹後裔?

蘇祿蘇丹賈邁阿蘭(Jamal Al Alam)在世時通過簽訂1878年協議,把當時稱為“北婆羅洲”的沙巴割讓給Dent & Overbeck 公司。

這項協議是賈邁阿蘭跟德國冒險家巴隆(Baron Von Overbeck)所簽署。巴隆當時是北婆羅洲的馬哈拉惹,也與Dent & Overbeck 公司有關係。

協議的另外一個簽署人是英國商人阿佛烈登(Alfred Dent)。他和弟弟艾德華登(Edward Dent)是這合資企業的金主。

根據協議, Dent & Overbeck公司買下北婆羅洲,以便開採當地的礦產資源。作為回報,Dent & Overbeck 公司則必須每年向蘇祿蘇丹支付1000美元的割讓金。

到了1963年,沙巴跟砂拉越和馬來亞半島共組馬來西亞後,大馬政府繼承上述協議的條件。

直至2013年之前,大馬每年都通過菲律賓政府,支付蘇祿蘇丹的後裔5300令吉。

2.為何大馬政府後來停止付錢?

2013年2月,蘇祿武裝分子入侵沙巴拿篤和仙本那。政府在跟他們談判3週不果後,於同年3月發動主權行動,以武力驅趕這些入侵者。

這次武裝衝突導致大馬8名警員和2名軍人殉職,而蘇祿武裝分子則有68人死亡。

拿篤事件爆發後,大馬政府便停止向蘇祿王室後裔支付5300令吉年金,而對方於2019年7月入禀西班牙法庭,指控大馬政府未履行義務,違反1878年協議,因而要求仲裁。

此外,前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也不同意大馬政府這種做法,並認為沒有證據足以顯示,入侵的蘇祿武裝分子跟蘇祿蘇丹國有關。

湯米湯姆斯在其回憶錄《我的故事:曠野中的正義》(My Story: Justice in the Wilderness)提醒,大馬政府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下魯莽停止付款,未來或需付出高昂代價。

3.為何仲裁賠償跟年金款額差距極大?

根據湯米湯姆斯的回憶錄,蘇祿蘇丹後裔的律師重新詮釋1878年協議,主張沙巴當年只是被租賃出去,而非割讓。

湯姆湯姆斯進一步稱,一旦調整詮釋,則蘇祿蘇丹後裔可以要求從沙巴1970年代後油氣開採所得中分一杯羹。

“根據索賠人,他們應該獲得’比原本年金多300萬倍’的金額,或等同比例的一次性付款,以換取他們終止協議,放棄沙巴的主權。”

4.為何此案會由西班牙仲裁員處理?

根據湯米湯姆斯回憶錄,蘇祿蘇丹後裔原本尋求英國政府協助,以委任仲裁員處理這次爭議,但英國政府拒絕。之後,蘇祿蘇丹後裔轉而入禀西班牙法庭。

“根據1878年協議,任何的爭議’應提交給英國女王陛下在婆羅洲的總領事’,但在馬來西亞組成之後,這個單位也不存在了。”

“與西班牙唯一的可能關聯是,西班牙在1878年至1885年期間,在婆羅洲握有少數權利,而它們在1885年之後轉移給英國。”

“由於1878年和1903年的文件都沒有仲裁協議,所以蘇祿索賠人向西班牙法庭提出申請,而法庭委任一名西班牙仲裁員來檢視這宗發生在菲律賓公民和大馬政府之間,攸關在馬土地的協議和馬幣付款的糾紛。”

5.若大馬拒絕賠錢有何後果?

理論上,蘇祿蘇丹後裔可以援引《紐約公約》來執行裁決,畢竟西班牙和大馬都是這個公約的簽署國。若大馬拒絕支付625億9000萬令吉的賠償,則蘇祿蘇丹後裔有權通過公約強制沒收大馬在167個《紐約公約》簽署國的資產,以履行裁決。

6.大馬政府目前如何回應?

西班牙法庭的仲裁結果出爐後,大馬政府設法通過本地司法途徑,阻止8名所謂的蘇祿蘇丹後裔裁決下一步行動。

沙巴高庭於2020年端出有利於大馬政府的裁決,認定東南亞國家與蘇祿蘇丹後裔之間沒有具約束力的協議,可以強迫任何一方接受仲裁,與此同時,沙巴高庭也發出庭令阻止蘇祿蘇丹後裔到西班牙提出仲裁。

湯米湯姆斯的回憶錄指希盟政府是在2020年仍掌權時的最後幾天,向西班牙法庭提交沙巴法庭的庭令。

7.大馬政府拒絕賠償的理由

大馬總檢察署在仲裁結果出爐後的翌日,即3月2日發文告表明不承認這次仲裁結果,主張這次裁決侵犯大馬的主權豁免權。

馬來西亞政府也質疑仲裁員斯丹帕的地位,所以他的裁決無效。

大馬政府指西班牙檢控官正在調查斯丹帕,因為他涉嫌在西班牙和法國藐視法庭,因為馬德里高庭之前裁定斯丹帕失去仲裁員資格的判決。

大馬政府主張,蘇祿蘇丹後裔之後轉到法國訴訟,取得斯丹帕給的有力裁決。

“馬來西亞政府會繼續採取所有必要的行動,包括法律行動來終止這些索賠訴訟,以時刻保障大馬的利益、主權豁免權以及主權。”

8.既然由西班牙法庭仲裁,為何卻在巴黎審訊?

根據外交部和總檢察署,本案最初在西班牙馬德里審理,但當地高庭較後基於大馬政府未獲妥當通知,因而撤銷斯丹帕的任命。

蘇祿蘇丹後裔之後把案件轉到法國巴黎,而斯丹帕在當地審訊和下判。

大馬政府當時沒有出席審訊,強調不承認這次的仲裁訴訟,並主張1878年協議從來就不是商業協議,因此不能送交仲裁處理。

大馬政府也質疑索償人身份,指他們的蘇祿蘇丹後裔身份均未經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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