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遺失IC報假案說謊 男罰2000或監半年

(八打靈再也9日訊)一名貨車司機遺失大馬卡後竟報警謊稱自己被攫奪,結果被士拉央推事庭罰款2000令吉,若被告無法繳交罰款則需入獄6個月。

現年27歲的被告索達拉拉在庭上認罪後,推事諾蛤菲扎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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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於3月4日下午4時50分鐘到士拉央警局報假案,導致警方展開不必要的調查工作,而被告也因此觸犯刑事法典第182條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罰款最多2000令吉或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

副檢察司凱倫尼薩要求法庭向被告施以應得的懲罰以作為教訓,因為法律雖不阻止民眾報案,但民眾卻不能報假案。

“被告是為了在遺失大馬卡之後,不會被國民登記局罰款才報假案。”

全國法律援助基金會(YBGK)律師馬力阿班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是初犯,日後不會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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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當事人只是一名貨車司機,月入只有1000令吉,且需要養家,家中還有年邁父母。”

根據訴狀,被告報警時聲稱他在使用手機看視頻時被兩人攫奪,警方經過調查後發現,他是不小心把袋子放在汽車引擎蓋上後,導致袋子不翼而飛,而他報警只是為了在再次申請大馬卡時不會被國民登記局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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